近日,杭州市召开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总结通报了前三个季度各项改革任务的进展状况,布置了接下来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记者从会上获悉,作为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市民政局等11部门在9月底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并将于10月11日起施行。
为破除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激发民间资本等有活力的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加快助推产业的转型升级,《通知》中强调并明确了惠企便民、放开市场和规范管理的理念及举措。
在惠企便民领域,一方面,《通知》明确将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验收办证5个阶段,由一个部门牵头,施行统一管理。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
另一方面,养老机构相关审批手续也将得到简化,如减少设立养老机构的申请材料提供,申请者不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对于能够提供服务设施产权证明的,不再要求提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食品经营实行 “先照后证”,养老机构可先取得设立许可后,再申请餐饮经营许可证等。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养老服务行业分类、企业和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工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途径,下放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权限,可直接至所在地区、县(市)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养老服务企业可以采用各类企业法人形式,主城区范围200张及以上的养老机构、注册资金在10万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200张及以上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养老服务组织,可在名称中使用“杭州(不加某区)”字样,以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市场的全面开放。
在规范管理领域,《通知》中指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突出强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公开对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第三方综合评价的评估结果,建立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
除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会上重申了今年要完成这几项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综合改革任务:
1.完成99家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50家乡镇(街道)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
2.推进市级2家公办养老机构定价改革,形成定价改革方案;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签约达40%以上;
4.全市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数达120万以上(老年人约50万);
5.出台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服务项目、标准与规范、服务人员资质以及评估体系等配套细则;
6.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有效覆盖;
7.提升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试点推进智慧养老助餐服务;
8. 推进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出台相关文件;
9. 出台文化养老文件;
10.加快构建面授、电视远程、网络教学等多元化老年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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