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物价局工作人员分别在海鲜大排档和汽车4S店检查价格。
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 金薇薇 马焱)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对价格机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必须牢牢抓住价格这一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加快价格市场化改革,健全价格监管体系,使价格灵活反映市场供求、价格机制真正引导资源配置、价格行为规范有序,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近年来,杭州市物价局按照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落实“放、管、服”要求,推进价格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监管、优化服务。大幅减少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项目,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政府定价项目从原来的33项缩减归并为12大项,截至目前,按照价值量计算,市场调节价比重已达到97.01%。针对新时代价格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树立新思维、新理念,及时转变价格工作重点。
深化清费减负,助推供给侧改革
去年以来为企业减负70亿
杭州市物价局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抓好落实国家、省、市减负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在2016年为企业减轻缴费负担10.4亿元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减负7.9亿元。2017年以来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9项,降低收费标准15项,最高降幅达50%。审核清理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取消12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调整2项付费方式,其中施工图审查收费在全国率先由企业付费改为政府购买服务由财政支付。督促规划测绘、地籍测绘、权属调查和桩基检测、环保在线监测等中介机构服务收费降费20%。及时调整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清单。2017年以来3次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规范,收费项目较2016年底减少了一半以上。同时全面取消省、市两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首次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水用气用电成本。2016年以来,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3次、大工业用电价格2次,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2次,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试点3次,对企业实施用电、用气、用水优惠差别政策,可为企业减轻用能负担约51.6亿元。以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为例,在实行价格改革后,2016年——2017年两年预计可以为公司节约电费433.96万元。电费支出减少,公司可以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节能技改,促进节能降耗,进一步为企业节约了能源开支成本。
立足为民解困,倾力保障民生
9年来发放物价补贴超60亿
价格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杭州市物价局通过多渠道、多载体发布民生商品价格信息,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价格信息服务,发布价格品种涵盖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等40多万种民生商品,方便市民消费时“货比三家”。
为了缓解物价上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2008年杭州市物价局牵头在全国率先建立物价补贴“两个联动机制”,即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和企业退休人员价格浮动补贴办法,根据价格变动情况测算补贴标准,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发放。2017年1~11月已向城镇低保、困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已入住敬老院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发放补贴882元/人,农村低保、农村“三老”人员、未入住敬老院供养农村五保对象补贴882元/人;区级救助对象发放补贴666元/人(四季度补贴金额12月底测算,2018年1月中旬前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品价格浮动补贴1997元/人,市本级累计发放补贴超9亿元。2017年对物价补贴“两个联动机制”进行了完善,新政策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将在实施范围、启动条件、补贴标准、发放要求等方面,实现与省级机制的无缝对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办法由浮动价格补贴调整为固定价格补贴(每人每月190元)和浮动价格补贴两部分组成。据测算,2017年1-11月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每人每月平均为181元,从2018年开始,月度最低价格补贴为190元,如果达到浮动价格补贴启动条件的,则最低可达201元。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实现了与主城区的物价补贴“两个联动机制”一体化,享受同城同待遇。
物价补贴“两个联动机制”实施九年来,至今累计发放物价补贴达60亿元,受益人数50余万,有效化解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为他们撑起了“保护伞”。
杭州市物价局在推进水、电、气价格改革时,都同步明确对困难群众的优惠政策。2013年起开始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已在大型超市推出12家平价直销区,实现主城区全覆盖,让市民可以就近购买到价廉物美的农产品。在调整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收费、养老服务价格、医药价格等公益性服务价格时,根据成本监审情况,合理制定价费标准,并要求相关单位做好价费标准公示,推动收费和服务价格透明,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涨价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
强化价格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
市场价格环境更为公平有序
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检查,着力规范价格收费秩序,积极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2017年1~11月,全市价格系统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47件,经济制裁总金额470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94万元,没收130万元,罚款246万元。
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要求,从严落实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2017年1~11月受理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137个批次,其中24个批次通过约谈或企业调低申报价格。自2016年11月以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等专项检查3次,检查房地产企业和中介公司220余家,行业价格秩序明显好转。
针对元旦、春节、五一、全国学生运动会、国庆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开展市场价格检查与巡查,为市民和游客欢度节日创造良好价格环境。注重政策宣讲、约谈告诫、消费警示等举措,给商家打“预防针”,给消费者打“防疫针”。聚焦养老、医药、旅游等群众关注热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开展旅游、殡葬服务、电力、环保电价、涉企收费、养老、医药耗材等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8次。
坚持倾听民情民意,2017年1~11月杭州市物价局收到18067件价格咨询、意见建议及投诉,按照“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反馈率达到100%。在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时,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价格执法人员认真做到“民有所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解”。针对价格投诉举报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约谈告诫商家,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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