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有了杭州模式
2016年9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北京、天津、上海、杭州等18个城市,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城市。
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对“坦白从宽”的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赋予新的内涵,并增加新的程序和机制予以法制保障。
这是一项什么样的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通俗来说就是“坦白从宽”,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如果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同意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就可以依法得到从宽处理。
该项试点作为司法体制改革重大项目,难度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无经验可循。
自2016年10月起,富阳区、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陆续启动了这项制度。
2017年5月起,全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为什么要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当前,我国刑事诉讼面临三个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近五年来,我市每年的刑事案件立案数都在8万件以上。2016年,全市法官年均一审结案数达到294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6倍,办案人员不堪重负。
二是司法资源分配不均。案件难易程度不同,平均分配司法力量,科学性不足,不符合司法经济原则,工作效率也不高。
三是宽严相济体现不足。司法实践中,因侦诉工作需要,法院立案时被告人往往已经长时间羁押,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刑罚轻缓化。此外,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适用不足,不利于刑事违法人员的教育改造。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体现,和中国国情相符合,使得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维护被害人权益,减少社会对抗,提高诉讼效率。
从国外司法实践看,许多国家都规定了不同于普通程序的诉讼机制,比如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德国的处罚令程序和意大利的认罪协商制度等,这些制度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上,极大提高了诉讼效率,较好发挥了修复性司法的功能,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
这项制度如何运行?
简单来讲,分两个部分。
第一:认罪。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第二:认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量刑建议没有异议。
在整个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都会有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辩护或法律帮助。
2017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量刑指引》,明确了认罪认罚案件中“从宽”的幅度。
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可以从宽处罚的比例也不同。根据量刑指引,最高可依法减少基准刑的30%,越早认罪从宽幅度越高。
杭州公检法司机关主要作了哪些制度和机制创新
一、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推行“法律援助全覆盖”,全市有700余名律师参与值班,共投入值班律师经费220万元,及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二、刑拘直诉,分级评定。对于案情简单、自愿认罪,以及可捕可不捕的轻微刑事案件,不经审查逮捕环节,直接移送检察审查起诉。并根据犯罪人员实际表现设置20余项评定内容,为量刑建议和判处刑罚提供依据。
三、促进认罪,精准量刑。检察机关执行全市统一的量刑指引,确保了量刑建议的精准性和统一性。
四、多案联审,缩短周期。全市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集中起诉、开庭、宣判,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为5天,庭审过程不到30分钟。
富阳公安局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成绩
自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行以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富阳公安局已累计对2018名犯罪嫌疑人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后认罪认罚的有1274名,认罪认罚率达63.13%,对认罪认罚且符合取保条件的108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移送起诉认罪认罚从宽案件926起1202人,占总移送起诉数的71.1%。
具体可概括为“一升五减”:
取保候审大幅提升,同比增加431人,增率39.83%。
平均办案周期39天,同比减少23天,缩短32.5%。
平均审查次数3.1次,同比减少1.4次。
零口供案件同比减少52起。
因证据不足下走案件同比减少45起。
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同比减少50起。
江干区检察院研发“智慧公诉辅助系统”
辅助办案367件 量刑准确率达100%
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努力推进公诉和技术的深度融合,积极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远程视频技术等科技手段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实现认罪认罚案件的提速增效。
一方面,积极强化“远程庭审、远程提审、远程送达、网上接访”等技术在办案活动中的应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在本院完成提审、开庭、送达工作。2017年,共有286件案件适用远程提审、610件案件适用远程开庭,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效率。
另一方面,联合技术组建了智慧检务联合研发小组,和前沿的科技公司共同研发“智慧公诉辅助系统”,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了认罪认罚案件的事实信息自动提取、证据智能关联分析、量刑建议精准研判、法律文书一键生成等功能。
目前,该系统已辅助办理了367件案件,量刑准确率达100%,法律文书正确率为100%,实现了认罪认罚案件质效双赢。
杭州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实行“三集中一简化”办案模式
推广使用“三远一网”远程办案系统
对认罪认罚案件,杭州法院实行“三集中一简化”办案模式,即相对集中立案、相对集中送达、相对集中开庭,简化文书制作。
试点工作中,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必须严格审查,不因被告人认罪而放松标准。
认罪认罚案件简程序但不减权利,确保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充分知晓法律后果,自愿选择认罪认罚程序。
发挥互联网科技的技术优势,推动工作载体创新,推广使用“三远一网”远程办案系统,实现网上送达、网上提审和网上开庭。积极利用庭审录音录像和语音识别系统辅助记录和存档,进一步提高庭审效率。
检察机关还开发了“智能公诉”办案辅助系统,构建了集公诉办案、法律监督、案后评价为一体的智能办案体系。
截至2017年底,全市14个基层法院共审结认罪认罚刑事案件5868件,占同期审结的全部刑事案件总数48.17%;以认罪认罚程序受理的全部案件中,试点适用率达到97.78%,远远超过85%的目标。
认罪认罚试点,带动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形成了“简案快办、疑案精办”的办案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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