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瓜沥法庭的法官出新招,用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大”矛盾。
事情还得从春节前说起。农历年前,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区法院瓜沥法庭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
原告是上海的一家公司,被告是萧山一家大企业。原告方要求被告方支付合同款100余万元,但被告方却表示由于吊机故障以及延期拆除等原因,要求原告方赔偿25万元,双方分歧较大,一直僵持不下。首次庭前证据交换后,案件按流程排在了春节后开庭。
但不久后,承办法官接到了原告方的电话。原告说,这笔是辛苦了一年的民工们的工资,大家都等着拿这笔工资回家过年呢,请法官帮忙想想办法,尽快让他们拿到这笔钱,少一点也没有关系。
一听说是要付民工的工资,承办此案的法官葛红卫的心又揪了起来,想这案子非在春节前了结了不可。但两方当事人相隔200多公里,尤其是原告方很难有时间赶到萧山,接下来的协商怎么办?
为此,法官用了个新的沟通方式:微信。葛法官充当“老娘舅”几次走访萧山的这家企业,又电话联系原告方,最终双方达成了初步的调解协议。
2月13日,在事先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的基础上,书记员加上了两方的微信,将草拟好的调解笔录发送给双方:“现在我将最终调解笔录发给你方,请仔细阅读后回复。另外,特别告知经你在线确认后等同你在笔录上签字的效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在微信上确认了调解笔录的内容,调解当即生效。调解书刚刚打印出来,原告方就发来微信:钱票已经两讫。
事后,原告方特意向瓜沥法庭和葛法官发来感谢的微信:感谢这次微信调解,一次都不用跑,还在最短时间内收到救急钱,这是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啊。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信息化的大时代下,司法工作也与时俱进,既提高了司法效率也方便了当事人参与到诉讼中来,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着眼于保障当事人合法的权益和便民利民的工作方法。法官新创的“微信”调解模式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据悉,这是瓜沥法庭第二次运用“微信”调解模式来调解案件。该法庭正在总结经验,将把一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且当事人用电脑上网不便又相距较远的案件,纳入微信调解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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