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一餐馆请“毛主席”代言被处1万元罚款
2018年04月19日 15:17:25
来源:
每日商报
“这家店要常来”“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长期支持这家店”——这些广告语被附在毛泽东主席的形象上,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萧山区一家餐馆的墙体广告中。近期,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这种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调查发现,该餐馆在餐厅显著位置张贴印有毛主席头像的图像,该图像上还印有“这家店要常来!”“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长期支持这家店!毛泽东”等广告词。该餐饮店为了扩大其商业影响力,对外张贴印有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主席肖像的宣传画,虚构毛主席的话语,严重影响到毛主席的伟人形象,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1万元罚款。
对此,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餐馆使用毛主席形象,虚构毛泽东主席的话语,对商业信誉做虚假宣传是违法的。在此,也提醒各位商家,在企业宣传和产品推广活动中,《广告法》规定,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标签:
毛泽东主席;人民群众;形象
责任编辑:
洪慧敏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