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伟芬 通讯员 滨法)昨天一早,杭州武林壹号某单元楼前,一男一女被法院工作人员带了出来,两人一边走一边喊:
“小孩还在楼上,你们抓我干什么,你们是什么意思啊?”
“现在我们家里都在等你们来,钱都借好了,你们还这样子?”
“我们又不是不还钱,借好了两千多万了……”
“你先坐到车上,情绪不要这么激动,法官会过来和你们谈的。”法院工作人员耐心地对两人说。
这是滨江区人民法院正在进行的腾房活动现场,被干警带离房子的男女是被执行人的父亲和亲戚。
这个将被强制腾退的房子和一起赠与合同有关,背后的故事说起来就有些狗血。
妻子遭遇严重车祸期间
丈夫给了新欢3000万元
这个案件的原告叫小金,被告是她的老公阿化和阿化曾经的情人小丽(都是化名)。
三个人年纪都不大,小金和小丽都是“80后”,而阿化从事的是证券投资行业。
小金和阿化于2004年相识,相恋4年后在2008年结婚。
2014年的时候,小金发生了严重车祸。就在她住院的这段时间里,阿化认识了小丽,并发展了一段婚外情。
期间,阿化多次赠与小丽财物,仅2014年6月~11月这半年时间,阿化共赠与小丽现金3050余万元。
小丽用这笔钱款一次性付款购买了武林壹号的一套公寓(购买价格为2038万余元),也就是昨天被强制腾退的房子。
老婆知道后决定追回这笔钱
打官司胜诉
小金发现之后,决定追回这笔钱。
2016年3月,小金以被告阿化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被告阿化赠与小丽的赠与行为无效,且返还原告小金现金合计3400万元。
滨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阿化未经妻子小金同意,擅自赠与被告小丽3050万元,该处分行为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赠与行为无效。
因此滨江法院判决确认被告阿化3050万元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被告小丽将上述款项返还小金。
情人认为是自愿赠予
拒不履行判决
但是小丽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列义务。小金于2017年7月11日向滨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滨江法院于同日立案受理。
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小丽应当返还小金3050万元。在该案执行过程中,该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劝说小丽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但小丽坚持认为当初是阿化自愿赠与,而且她还为阿化生下了儿子,就算分手也应当把房子给儿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
为此,滨江法院依法查封了小丽名下这套位于武林壹号的300多平方米的房屋。
去年年底,刘法官曾带领多名干警前往小丽家中,上门规劝其自行腾退,并张贴腾房公告,但小丽依然没有反应。
滨江法院决定对小丽名下的这套房产进行司法强制腾房。目前这套房由小丽、其子、小丽父亲及保姆居住。
昨天强制腾房
豪宅将被司法评估拍卖
昨天上午,滨江法院对这处房子开展评估拍卖前的腾房工作,一共出动干警近50人,警车8辆。
起初小丽父亲情绪很激动。经法官劝说后,他自己打开了门,并带着保姆和孩子,以及必要的生活用品,前往法院为其准备的安置地点。
在公证人员等的见证和监督之下,执行干警一一清点物品,登记造册,打包搬运……
直至下午一点腾房结束,小丽始终没有出现。房子腾空后,法院工作人员贴上了封条。
接下来,这处豪宅将正式进入司法评估拍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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