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80岁的母亲被销售员带去办卡 上门协商被告知领导不在
蒋女士:母亲的美容卡是2008年办的。在办卡至今的十年中,我曾多次与美容院交涉,可对方一直不肯给我退款。今年315期间,我再次投诉,在电话与商家沟通无效后,我于6月到现场与商家交涉。但对方告诉我,这家店是从前一家美容店老板接手过来的,他不用承担退款责任。
可是我在现场发现,店内的销售员正是让我母亲办卡的那个人,而该店的地址以及品牌都没有变化。我认为美容店就是原来那家店,我认为他们应当给我退款。
商家:美容院已经换了三位老板 档案里没有找到这位消费者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柔婷美容院石桥店负责人。)
柔婷美容院石桥店负责人:蒋女士曾多次来店内交涉,但老板都不在,所以没有达成协商结果,我作为门店负责人没有权力处理此事,要了解具体情况可以与上级公司赵先生联系。
赵先生:我负责柔婷美容院的售后和退费事宜,对蒋女士的事有所耳闻,她的美容卡是在10年前办理的,但这家店到我们这里已经更换了三任老板,我们是在2015年才接手经营至今的,前一任老板没有把蒋女士的档案交接给我们,所以档案里没有找到她的信息。
蒋女士在现场看到的销售员的确是门店的老员工,但和美容院只是雇佣关系,并没有债务关系。即便我们雇的是以前门店的员工,但我们并不是原来那家店。
消费者想要退款的诉求,我们实在无能为力。
(随后记者与辖区市场监管局联系,该局已经介入调查。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
律师:转让门店时应当妥善保管消费者档案 如协商不成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骆天明:在面对预付式消费的纠纷时,消费者往往会遇到商家更换负责人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前一任经营者在转让门店前应当通知用户前来退费或变更服务。蒋女士的这个事例,商家应当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建议消费者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此事,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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