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根据住建部等7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的文件精神,近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物价等八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杭房局(2018)192号〕,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虚假信息和虚假房源发布行为,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提出,从2018年7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通知》明确了市住保房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物价局、宣传部、国税总局杭州市税务局、金融办以及公积金中心等八家职能部门的查处工作职责。要求各区、县(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的属地责任。要求各部门履行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发挥部门合力,全面排查,精确打击,共同做好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通知》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相关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书面警示、约谈负责人、公开曝光、暂停网签、停业整顿、行政处罚、限制参与土地竞买等措施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对开展整治行动不力、人民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地方和领域,要加大督查力度。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要坚决问责。各区、县(市)专项行动组织情况将与各地房地产市场调控考核工作挂钩。
杭州将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基本定位,始终保持对房地产市场高压的监管态势,对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6月以来,杭州再次对违规企业或个人进行查处。查处内容包括违规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传播虚假消息和违规销售等,相关企业及个人分别受到了通报批评、终身禁止在杭从事经纪行业及责令整改并处罚款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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