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登记时间从12月20日起到2019年3月31日 全市各交警中队、电动自行车宣教点及派出所都可免费备案
商报讯(记者 骆静怡)
电动车,最方便在大街小巷中穿行,省时省力。但是数量一多,问题也随之出现。今年5月份,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公布,并于明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
这段时间该如何过渡?昨天,记者从杭州公安部门了解到,现在已有的电动车必须去备案登记。所有备案车辆(含已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可以使用到2021年12月31日。
已购超标车辆需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车辆可使用到2021年12月31日
具体如何备案登记?公安部门表示,如果你是在今年12月7日前已经买了没有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同时没有申领防盗备案登记的,就得去备案登记。
如果电动车已经列入《公告》的,不属于备案登记范围,且确保车辆符合上牌标准的,应及时到杭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所及相关服务点依法申领电动自行车牌证。
杭州集中备案登记的时间从2018年12月20日起到2019年3月31日结束。全市的各交警中队、相关电动自行车宣教点及就近的公安派出所都可以免费备案。
具体该如何备案登记?电动车车主需要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备案登记点交验车辆并申请备案登记,核发备案号牌。已经申领防盗备案登记标识的,视作已经备案登记。登记好的车辆不能办理过户、变更登记。
如果因特殊原因,车主本人无法办理登记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登记。委托登记时,受委托人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交验车辆,同时带齐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资料办理。
单位申请备案登记的(除生产、销售、共享租赁等单位申请备案登记外的),需经办人交验车辆并持企业营业执照及车辆合法来源凭证、车辆合格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备案。
另外,公安机关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无牌无证电动车将禁止上路
违反规定的将被扣留车辆
从2019年4月15日起,杭州交警将依据新国标查验车辆,严格按照新《公告》予以注册登记。未经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将禁止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将会被依法扣留车辆。
如果车辆列入《公告》的,将责令车主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如果车辆未列入《公告》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将分两种情况处罚。第一种,车主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另一种,车主有汽车驾驶证但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的,则会被认定为准驾不符,将被记12分。
另外,杭州交警特别提醒大家:骑着已经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时,也要遵守交规,戴好头盔,不要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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