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凌晨,杭州送奶女工汪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通过文三西路与竞舟路口附近时,被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撞击,不幸当场身亡。鉴于其家庭的特殊情况,杭州市民政部门立即启动临时救助紧急程序,12月27日下午由街道先行垫付,给予王某家庭临时救助金34380元,后续社区将协助该家庭补齐相关申请材料,并了解其是否需要其他帮助。
汪某来自安徽,今年53岁,丈夫于10年前生病去世,2015年她独自带着一对患有小脑脑瘫的双胞胎儿子来杭打工,从事送奶工作不到半年,全家租住在杭州城西的一处地下车库。
根据《杭州市临时救助办法》(下简称办法),汪某家庭虽为外地户籍,但符合“困难发生在本市的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申请条件。
《办法》规定,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各类意外,在获得各种赔偿、保险和其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困难的,一次性给予每人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以下的基本生活救助。特别困难的,可适当增加,最多不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考虑到汪某家庭突然丧失了主要劳动力,两个儿子的劳动能力也非常有限,生活存在实际困难,并且情况紧急,民政部门启动紧急临时救助程序,24小时内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55元/人/月)12倍的标准,以三个人计算,为其申请了救助金。
目前,社会救助政策大多以户籍地保障为主,而2017年5月,我市率先出台的新版《杭州市临时救助办法》打破户籍障碍,非本市户籍人员也可享受临时救助,从而体现杭州这个城市的温暖。
2017年至今,全市享受临时救助家庭24122户次、36131人次(含非本市户籍人员54户次、101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779.95万元,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在杭家庭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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