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 叶丛
昨天,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女性互联网司法数据解读,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引导女性合法合规进行互联网行为,从源头上织牢织密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网,在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方面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互联网司法保障。
据悉,杭州互联网法院自试点以来,截至今年2月,共受理涉网案件16670件,其中含女性当事人的案件6157件,占总数的36.9%。含女性当事人的案件中,网络购物与网络金融借款类纠纷案件占比较高,是主要风险预警点。
案例1
女生喜欢下单的代购
到底是买卖还是委托?
代购,女孩们最熟悉不过了。但遇到纠纷,可能她们还不能完全厘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2017年9月19日,张小姐在周某经营的淘宝店铺下单购买进口食品1件,支付货款780元。
产品销售网页显示,该产品系“海外代购”,并无中文标签。随即,老板周某从浙江省奉化市向张小姐发货。
收到货后,张小姐发现这款进口产品没有相应的进货来源凭证和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文件,店家属于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故起诉要求店家承担相应责任。
被告周某辩称,该产品是“海外代购”产品,也就是说,他与原告张小姐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不承担销售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将案涉产品展示在其淘宝店铺内,原告下单购买,次日被告即从国内以邮寄方式向原告发货,应认定双方系买卖合同关系。综合其他案情,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张小姐货款780元。
法官说法
如今,很多女性热衷“海外代购”。如果双方没有就委托“海外代购”的主要事项达成明确的合意,或者购买前商品已为卖家所有,又或者商品是“关内直邮”,一般应当认定双方为买卖合同关系。
案例2
电子合同请细读
网贷履约请及时
超前消费,早已成为流行的消费方式之一。一些互联网消费贷款产品使用起点低、申请办理快,合时宜地解决了“剁手党”的“燃眉之急”,却也容易引起纠纷。
李女士在向某互联网公司购买一款车载娱乐系统时,采用了“零首付、零利率”分期贷款的购买形式,贷款金额8999元,分24期还款。李女士在履行还款几期后便出现逾期还款,某小额贷公司遂将李女士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李女士通过APP点击申请借款,某小额贷公司通过该APP点击同意放款,该APP自动生成了电子借款协议,当事人系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在网上订立了合同。该合同成立之时,即发生效力。
被告李女士辩称,不知道协议内容。但该电子借款协议被设置为独立环节和必经流程,被告在申请贷款过程中必须点击查看,否则无法进入接下来的“绑定递交”环节。退一步讲,即便被告确实没有点开阅读该电子借款协议,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亦应由被告承担。
法院判决李女士偿付某小额贷公司借款本金7499.16元、逾期罚息与违约金299.97元。
法官说法
现在,网络信贷方便快捷,与各种产品和APP捆绑应用广泛。少数女性在冲动消费、超前消费刺激下,点击申请购买和贷款时,往往不关注协议内容,而且容易忽视贷款还款日期和还款金额,以致陷入纠纷,影响征信,需要引起重视。
案例3
面对“网络暴力”
女性请勇敢说“不”
2017年6月20日,杨某在某网络论坛撰写、发表内容为“某男子被赵某骗婚含悲早逝”的文章,文章内容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具有使用诽谤方式贬低、损害赵某名誉的性质。吴某等4人随后将文章在其他网站进行转载传播。
赵女士认为,杨某以及吴某等4人在网络上发表、转载相关文章及发表相关评论的行为,对其名誉权构成侵害,诉请杨某以及吴某等4人共同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责任。
法院审理后,支持了赵女士大部分诉请。
法官说法
当前,“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热点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而妇女更易成为受害者。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公民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炮制虚假信息者,散播、扩散谣言者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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