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大伯姚小水一直住的是自家老房子。2012年9月,姚大伯听说萧山要开发一个紫荆老年养生公寓项目,便把老房子卖了,拿出100万缴了老年公寓的入驻保证金。
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浙江盛和居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老年公寓将在2015年10月份交房。
结果没想到,在2015年6月,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老年公寓被迫停工。水电不通、精装修未完成,无法入住的公寓成了一栋烂尾楼。2016年,企业宣布破产。
而此时,已经有349户老年消费者与开发商签署了《紫荆老年养生公寓使用合同》并全额支付了参照商品房销售价格确定的入住保证金,总额约3.34亿元,逾期交房违约金约4317万元。
在这些老年人中,年龄最大的已经80多岁了。而且不少老人都是卖了原来住的房子才缴的保证金,所以现在只能住在孩子家或者租房住。
到底还有没有房子能住?已经缴的保证金怎么办?老人们都担心不已。
怎么才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将这些已经缴纳保证金的老人作为债权人,以行使表决权。
2016年10月15日,企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90%的老年人到会。
2017年7月,这一项目被萧山国投紫荆健康公司以7.7亿竞拍获得。双方约定,房号与价格不变、装修标准不变,交付时间、配套设施完工时间没变化。
去年2月份,姚大伯终于住进了迟到两年多的老年公寓。“现在,我跟老伴两个人住的是90平方米的房子,很舒服,环境和服务都很好。”
昨天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杭州法院破产审判服务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这起紫荆老年养生公寓案就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从2016年—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528件,审结285件,促使230余家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近50家企业获得新生,盘活企业账面资产超310亿元,出清土地9400余亩、房产近35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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