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19日讯 以“城管志愿者”身份肆意上路巡查、逼停垃圾运输车、殴打司机,逼迫垃圾运输车司机购买“清运票”,垄断控制一方建筑垃圾清运行业……
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滨江区为非作恶,称霸4年,攫取非法利益至少1000万元!
5月13日开始,这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杭州市上城法院开庭审理。直到昨日5月16日晚上11时,历时4天近52小时的庭审结束。
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沈某某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串通投标罪。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14年成立以来,利用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通过公司化“外衣”运作,组织所谓的“巡逻队”,以暴力与软暴力相结合的方式,强制要求滨江区建筑垃圾清运领域驾驶员必须挂靠并购买“清运票”;强迫当地物业公司或小区服务队签署高价垃圾清运合同,长期垄断滨江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业务。
沈某某还指使组织成员对当地流动摊贩“疏导点”的数十家小吃摊位进行控制,擅自以“卫生费”名义胁迫摊贩每月向其缴纳费用,攫取近百万元非法利益。
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续的4年间,其组织成员单独或结伙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妨害作证、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上百起,涉案人员50余人,涉及被害人数百名,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2018年8月至10月,沈某某等人先后被抓获归案。
在4天的法庭审理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充分运用书证、物证、言辞证据、电子证据、视听资料等,向法庭呈现了沈某某等人以公司化、合法化“外衣”掩饰犯罪行为,揭露了其“以黑护商”的实质。
法庭辩论中,针对被告人和19名辩护人提出的意见,公诉人进行了有理、有力、有节的充分答辩。
因案情复杂,合议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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