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底前完成廉政风险清单制定实现“制度、责任、人员”防控三同步
如何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杭州启动摸底各单位岗位廉政风险,今后权力风险又在哪?昨天下午,杭州市召开全市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此前,杭州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聚焦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通过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紧抓实廉政风险排查评定、预警防范、动态处置、监督问责、考核评估等工作,力争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全市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是规范公权力行使的内在要求。《意见》中提到,风险排查防控要从单位、内设机构(含下属单位)、公职人员岗位三个层面入手。会议上则强调,这些还是基础,要以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找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在工作措施上真正解决好“防控什么”“怎样防控”的问题。要抓好关键环节排查,确保廉政风险“找得准”。
至于如何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擎苍在会上提出着重突出六个查,排查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六个方面。抓好重点领域防控,确保廉政风险“防得牢”。既要“全面防控”,也要加强“重点防控”,突出改革发展、工程资金、群众身边等重点领域。要抓好制度机制建设,确保廉政风险“控得住”。从岗位定措施、内设机构定流程、单位定制度等三个层面,做到点线面相结合,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更加注重健全长效机制,更加注重风险防控的成果运用。
此外,记者注意到,《意见》还提出,要在认真分析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的基础上,结合权力重要程度、腐败现象易发概率及后果等因素,分类制定单位本级和内设机构(含下属单位)廉政风险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监督。这份廉政风险清单将于今年9月底前制定完成。
按照部署会上发布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操作流程,2020年12月前,属于动态防控、完善制度机制阶段,分类完善防控措施,实现“制度、责任、人员”防控三同步,确保廉政风险防得住、控得好。在2021年底前,则形成“查、防、控、评”动态管理过程,实现廉政风险抓在经常、形成长效,推动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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