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杭州 正文
《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10月25日 11:21:05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梁建伟

  今天,为落实新型居住证制度关于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有关要求,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机制,杭州市教育局制定了《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具体内容如下:

  为切实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77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129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实施范围:杭州市区(以下简称市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符合市区义务教育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以下简称入学),按本通知要求进行。

  入学对象:符合入学年龄且持有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要求在市区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积分对象:积分对象为以下两类儿童的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积分对象本人需持有居住证。 (一)已持有居住证,要求在市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预计当年6月30日前能取得居住证,要求在市区入学的儿童。适龄儿童本人在当年6月30日前无法取得居住证,其父母不需要申请居住证积分。适龄儿童本人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居住证的,其父母不论是否申请居住证积分该儿童仍符合市区义务教育就读条件。 入学程序:积分申请 1.上述积分对象应提前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积分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当年4月1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申请的,积分不能用于其子女入学)。 2.申请积分时应递交如下材料: (1)积分申请人的居住证; (2)《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积分入学)》; (3)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政策规定的其他材料。 3.之前因其他公共服务项目已申请居住证积分且仍有效的,只需提交《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积分入学)》。

  积分核定:1.区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受理积分入学申请后,分别转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评分。 2.积分申请受理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登录“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服务网”、“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警察叔叔APP等提供的应用服务平台,或者持居住证到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积分情况。 申请人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登录“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服务网”、“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警察叔叔APP等提供的应用服务平台,或者持《居住证》向区(管委会)流动人口办申请核查,区(管委会)流动人口办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完成核查并出具核查结果。 申请人对核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向市流动人口办申请复核,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市流动人口办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 3.区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应在7月1日前将居住证积分信息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内容应包括积分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证总积分和各项目积分、积分申请日期、申请入学子女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入学报名:不论是否申请居住证积分,有子女要在市区入学的流动人口都应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下同)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为子女完成入学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学区)学校(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地点)进行信息核验。

  录取顺序:  1.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积分申请人居住证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符合条件申请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行录取排序。 2.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 3.居住证积分相同的,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 (1)在本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的; (2)社会保险积分高的; (3)基础积分高的。

  招生录取:1.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述方式确定的排序,按照就近(相对就近)的原则,依次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申请积分入学儿童的录取学校。 2.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上述录取安排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申请人对录取安排有异议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如核实成立,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调整;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不接受安排的,视作放弃在市区申请入学。 3.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和招生实际,在完成积分入学安排后,统筹安排其他符合入学条件,完成入学报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征求意见期限为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8日。

  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杭州市教育局提出。

  通信地址:杭州市屏风街8号207室(邮政编码:310005) 电子信箱:hz87061385@163.com

标签: 入学;教育;户口 责任编辑: 孙璐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