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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2019年11月12日 06:01:12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记者 钱祎

  浙江在线11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钱祎)11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杀人、强制猥亵上诉一案,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审理查明,被告人熊志城因无力偿还赌博所欠债务产生厌世情绪,意欲在自杀前杀人“陪死”,于2018年11月10日至12日多次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游荡并寻找作案对象。同月13日上午10时40分许,熊志城第4次进入飞来峰景区,当日12时许,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23岁女青年谭某某,即持刀连续捅刺谭某某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某某推下悬崖。后熊志城见谭某某还未死亡,又继续行凶,并持刀强行对其实施猥亵后将其当场杀死。

  案发后熊志城欲自杀未果,同月17日在广西被抓获归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19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志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熊志城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院。

标签: 猥亵;死刑;被告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杀人 责任编辑: 陶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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