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心有个叫天园阁的老小区,经常停水断电,居民苦不堪言。最近,这个小区又面临一个大问题:在今年6月原物业撤走后,年底暂管物业也将撤离,留下一个烂摊子,到时候怎么办?
原因是与开发商的纠纷,这里的业主陆陆续续拒缴物业费、水电费,久而久之,历史积欠多达178万元。
物业费不交,物业管理运转不起来,水电费不交,停水停电也就自然而然。小窟窿越来越大,到现在变成了大窟窿,就更难填补了。
从道理上来讲,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是一码事,水电费、物业费又是另一码事,两者不能混淆。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并不是不交水电费的理由。如果业主认为开发商违约,应当走法律途径维权。而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是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追讨的,包括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对长期不缴费的用户进行断水、断电,也有其理由。
只不过,这些道理和理由,放到现实层面却不一定行得通。比如,在回迁户和开发商的纠纷中,由于开发商只是口头承诺,无凭无据,真的要打官司,回迁户是没有什么胜算的,官司也就没有打起来。
物业公司倒是有把握通过打官司来追讨物业费,但是,天园阁的住户多数是老人,跟这些老人打官司,似乎又下不了手。水、电公司给这些老人断水断电,又似乎不够人性化,遇到极端天气还可能造成恶果。
于是,天园阁的诸多矛盾延续20年,一直得不到彻底解决。
但是,天园阁的问题真的就无解了吗?当然不是,不能任由事情这么拖下去。那么,天园阁怎么才能不被这178万元“噎死”?
事实上,天园阁小区碰到的难题,也是许多小区多少会碰到的,只是程度不一。细分一下,就是开发商和业主的矛盾、业主与物业的矛盾、业主与水电公司的矛盾,如果能一一化解,应该可以避免最坏结局的出现。这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牵头人,采取更灵活变通的解决方案。
本来业委会可以充当牵头人的角色,目前在业委会缺位情况下,居委会、街道有责任介入调解。可以借鉴浙江湖州织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引入各方力量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形成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
具体来讲,一是社区、街道要积极引导小区成立业委会,让业主诉求有统一表达渠道;二是,司法机关上门服务,进行普法宣传和纠纷协调;三是,引进社会公益组织,为小区业主做好公共服务,解决其日常生活难题和后顾之忧,让居民恢复信心,有安全感;四是,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不缺位的情况下,展开多方参与的事务协商和纠纷协调,拿出合法合理合情的解决办法。
随着时间推移,许多小区陆续步入中老年阶段,届时也会碰到物业维修、管道老化、公共区域破败等“烂摊子”问题。天园阁的问题能妥善解决的话,无疑可以为小区物业管理纠纷化解提供一种有益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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