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0日从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日前,该办印发2021年1号文件:《关于加强2021年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总体要求是,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办〔2021〕1 号文件“十个严格”的要求,坚决打好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深化“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工作机制,筑牢“人物并防”、监测预警、集中管控、医疗救治、疫苗接种、健康宣教“六道防线”,确保冷链物防闭环管理,确保不出现聚集性疫情,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确保疫情风险点不发生失管漏管,力争不发生本土新增病例。
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和重点环节,《通知》明确了10大重点任务。
1、重点人群健康管理。
入境人员——
“14+7+7”管控措施。已集中隔离14天且要居住或逗留的入境人员,从外地口岸入境隔离后的到杭人员,再落实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4+1”核酸检测。所有入境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共同生活者也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来杭返杭人员——
对中风险地区来杭人员,要提供7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到杭后立即引导接受核酸检测。
对高风险所在城市来杭人员,按照省最新文件要求,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监测观察,对在杭无固定居所的,7天居家健康观察在当地集中隔离场所进行。
重点人群疫苗接种——
在2021年2月5日前完成重点人群疫苗接种任务。
2、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防控。
公共和重点场所——
交通场站、机场口岸、大型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图书馆、影剧院、酒店宾馆、餐饮饭店、养老院、福利院、培训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等。
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运动场馆等人员集聚性场所接到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大型集聚性活动。
所有宗教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集聚性祈福活动。
校园——
稳妥有序组织在校学生放假离校和节后返校,进一步细化师生健康跟踪管理。
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
加强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探视、陪护等全过程管理等。
全面排查整改隔离点风险隐患,建立健全远程可视化监控系统,实现隔离场所内及周边区域监控全覆盖。
3、重点环节疫情。
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及高风险非冷链物品管控——
确保不发生“物传人”事件。
引导春节期间人员减少流动——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要鼓励干部职工带头在本地过年,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出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各地要引导市民群众春节期间不扎堆、少流动,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探亲访友和观光旅游。
严格控制人员集聚性活动——
50人以上集聚性会议活动需制定防控方案。
原则上不举办30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活动。
取消单位年会、团拜、联欢、集体慰问等活动。
严格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压减各类迎春活动。
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倡导红白喜事从简,家庭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
加强在杭务工人员管理服务——
鼓励、倡导外来务工人员在杭过年。
采取有效举措,让外来员工安心过节、舒心过年。
据了解,《通知》还明确,要坚决打击网络造谣传谣、泄露个人隐私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普通市民要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过一个热闹祥和的春节。
《通知》同时明确了各方责任,要求压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等“四方责任”。
比如社会单位要做到“五有一网格”,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以及实施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开展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等工作。
倡导广大市民群众要强化防护意识,自觉养成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少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主动向社区(村)报告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情况,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及核酸检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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