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4日讯 医疗保障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医保政策的调整修订,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今年1月1日开始,新版《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与2018年施行的版本相比,新版《办法》主要有何变化?哪些调整与杭州百姓关系最密切?
昨天上午,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办法》政策修订情况。
临安市民正式
享受医保“同城同待遇”
杭州原有5个医疗保险统筹区,即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区、淳安县、桐庐县和建德市。各地仍存在一些碎片化政策,在医保筹资、待遇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也存在部分差异。
因此,在此次《办法》修订时,按照政策统一先行、分步做实医疗保障市级统筹的思路进行了调整。
从2021年开始,全市设置四个独立的医疗保障管理辖区。分别为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按照“能统则统、统分结合”的原则,统一全市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政策标准,为推进市级统筹打好基础。在做实市级统筹之前,允许三县(市)根据实际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分步实施。
这也意味着,2021年1月1日起,临安区医疗保险纳入市区统筹。此次《办法》修订后,临安区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在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待遇享受、经办服务等方面完全享受杭州市区的统一标准,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同城同待遇”。
降低职工医保费率
减轻企业负担
我们都知道,职工医保分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如果企业职工人数较多,每个月的医保支出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此次《办法》修订后,将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的缴费比例调整为9.9%,其中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同时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比例降低为9.5%。以市区为例,职工医保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分别调低了1.8和1个百分点。这一项调整,预计每年将为全市参保单位减免职工医保费近50亿元。
分类施策更精准
医保档次设置和筹资标准有变化
一直以来,杭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是全国领先的,实惠了居民的同时,也带来了医保基金收支不平衡问题,赤字部分均由政府兜底补贴。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贴远高于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
出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的需要,也为了适当缓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不平衡问题,此次《办法》修订对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
杭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分为少儿医保、大学生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
少儿医保筹资标准由650元调整为900元(政府补贴由400元调整为600元、个人缴费由250元调整为300元);
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由240元调整为270元(政府补贴180元、个人缴费由60元调整为90元)。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制三档。其中,一档筹资标准由1800元调整为2100元(政府补贴由1200元调整为1400元、个人缴费由600元调整为700元);二档筹资标准由1200元调整为1800元(政府补贴由800元调整为1200元、个人缴费由400元调整为600元);增加三档参保政策,筹资标准为1650元(政府补贴1100元、个人缴费550元)。
市区其他城乡居民参保,可选择一档或二档缴费,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城乡居民参保可在当地政府批准同意的档次内选择。
提高住院最高支付限额
扩大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办法》调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36万元上调至4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由25万元上调至30万元,进一步减轻了住院费用较高的人员及其家庭负担。同时,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缩小三县(市)与市区的待遇差距。
《办法》完善了大病保险政策:按人群设立不同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封顶线为60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按超额累进制结算,报销比例达70%至95%。同时,扩大了大病保险基金的列支范围,将罕见病用药保障后个人承担部分费用纳入了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办法》统一了医疗救助政策:新修订的政策中,统一了全市医疗救助对象,将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群,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更加精准的医疗救助。医疗救助资金由个人缴纳和财政安排相结合调整为全部由财政专项安排。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也均向困难人员倾斜。
回望杭州医保
杭州市于2007年率先创新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实行“通道式”、“上不封顶”的管理。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96%和92%;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最高报销比例分别达80%和70%;参保人员在其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再提高3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可同时享受高水平的大病保险待遇,大病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困难群众80%-95%;职工医保参保人员75%-90%;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70%-80%。建立健全慢性病长处方机制,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试点工作,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已实现“一站式”刷卡结算,提升了参保人员就医便捷度。
记者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原有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自2018年施行以来,总体运行平稳,制度体系较为合理,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服务管理优质便民。但与国家和省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的要求相比,仍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原有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也需要予以解决。因此,在充分调研、广泛研讨的基础上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制度体系,统一了全市政策,缩小了区域、城乡差距,降低了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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