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发布消息,《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一新规草案对申请用于网约车的车辆条件有更多限制。
申请用于网约车的车辆,必须是具有杭州市内机动车号牌,也就是浙A牌照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微型面包车除外),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
新申请的车辆必须为出厂新车,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要求。车辆的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行李箱容积不小于400升,可以放下比较大的行李箱。这保证了市民乘坐网约车时的乘车舒适性。
申请用于网约车的车辆必须为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少于400千米(换电式纯电动汽车除外)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或者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非新能源纯电动汽车。
此外,在杭州市区依法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且使用年限未超过3年的车辆,也可申请用于网约车。
当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网约车要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要退出网约车经营。
这一新规是为了加强杭州的网约车管理,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征求意见的时间从7月13日至21日,市民若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与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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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杭州市;纯电动汽车;出租客运;网约车责任编辑:黄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