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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小区有人养鸡 居民忧心安全
2017年03月30日 11:40:22 来源: 金华晚报

  近日,网友“qiao乔乔”在金华一本地论坛发帖称:“南市小区40幢一楼有人养鸡,他们每天晚上都把鸡运到这里,早上再拿到菜市场卖,又吵又臭,真担心啊!”

  前天上午8点多,记者来到市区南市小区,在小区40幢一楼一店面门口,看到一男子在杀鸡,一共两只鸡。“我在婺城区一座山上养鸡,有人在网上向我买鸡,我就带过来帮他们杀。一次最多带十几只鸡过来。”该男子告诉记者,他主要是在这里卖鸡蛋,一楼店面当作仓库。

  在这间店面里,记者看到了不少鸡蛋,还有几个铁笼子,笼子里没有活鸡,但店面内外的地上有不少鸡毛。尤其是放在店面外面的一个笼子里,装着厚厚的鸡毛,看起来经常在这里杀鸡。

  “经常运鸡过来,我们很担心。”住在周边的居民告诉记者,运到这里可不是几只鸡,经常看到鸡被整车运来,卖得差不多又运过来。“我就住楼上,楼梯间臭气熏天,现在天气还好不热,天气热来,想想那个味道,肯定不好受。”该居民说,除了环境卫生方面的影响,鸡叫声扰民,影响他和邻居休息。这种情况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了,他们反映过,但没什么效果。

  说起居民的担心,一楼店面的男子觉得是多余的。“要是鸡有病,也是我先被传染。”该男子说,他会尽力消除对居民的影响,少带鸡过来。

  南市小区虽然地处金华开发区三江街道,但是归江南街道管理。记者联系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分局江南执法大队负责人,他说,执法局和城中村干部接到投诉后,多次到现场查看、执法。“比较麻烦的是,去了很多次,都没遇到店主。只是透过窗户看到铁笼子里关着不少鸡。”他说,由于找不到店主的联系方式,他们又不能破门而入,只能先请村干部帮忙看着,届时会再次上门执法。“养鸡和宰杀活禽都是不允许的。”他说,他们会上门执法,要求店主进行整改。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有规定,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饲养的家畜家禽,还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江南执法大队负责人说,城区内进行活禽交易,市民也可以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他提醒说,居民尽量减少跟活禽接触的机会,千万不要在家中养鸡。如果发现居民家有养鸡的,可以拨打城管热线投诉、举报。

标签: 养鸡;店面;qiao乔乔;环境卫生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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