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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公安依法处罚阻碍行政执法行为
2017年04月14日 14:33:12 来源: 金华新闻网-金华日报 楼婷 王卫英

  金华日报消息(通讯员 楼婷 记者 王卫英)近日,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市容管理力度,有序推进精品示范街区建设。4月6日上午,执法队员在正常执法过程中,遭到三名当事人无理阻挠和暴力阻碍公务。事发后,兰溪市公安局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依法公正处置。目前,三名违法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和行政罚款,切实维护了执法者的正当权益,有效震慑了阻碍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据了解,当天上午8时30分,兰溪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山中队执法队员对照金华市精品路段考核标准在辖区内巡查。四人巡查至劳动路28号时,发现该店存在出店经营、擅自浇筑水泥台阶、设置立柱广告等多项违法行为。执法队员当即要求店主整改,但店主吴某拒不整改。执法队员出示执法证,告知吴某如不听劝导将依法对其出店物品进行暂扣。

  不料,吴某突然冲上来揪住其中一名执法队员的衣领将他推下台阶,在推搡过程中对着他的耳部打了一拳,该执法队员被推倒在地,吴某还不罢休,又将他压在身下并对他的太阳穴和耳根部位各重击了一拳。其他执法队员立即上前拉开吴某,并报了警。

  云山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处置,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询问。经鉴定,被打执法队员的头面部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吴某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吴某被行政拘留7日。

  在另一条精品路段兰荫路,兰溪综合行政执法局兰江中队也遇到了恶意阻挠正常执法的事件。当天上午9时30分,执法队员巡查至兰荫路55号时发现店家在门口人行道上堆放广告牌、破损柜子等装修杂物。执法队员上前劝导,店内工作人员徐某以店里装修没有空间存放杂物为由,拒绝搬移占道杂物。当执法队员再次劝导时,徐某便开始谩骂,并嚷着让执法队员将杂物运走。

  为了维护市容整洁,执法队员帮忙清理了杂物,并劝告徐某不要在店外经营,占道堆放物品。徐某随即将店内一名68岁的工作人员徐某某推上执法车,强行关上车门,并推开上前劝导的执法队员,还企图打掉摄像工具。同时,车内的徐某某也不肯下车。

  随后执法队员报警,兰江派出所第一时间出警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徐某、徐某某两人分别被处200元罚款。

标签: 行政执法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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