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晚报讯(记者徐健辉 通讯员王莹 张甄茜)日前,金东公安分局多湖派出所民警阮伊多在巡逻中发现多湖街道十一中学边上的农家田地里有数十株颜色艳丽的花朵,已经进入盛果期,凭借经验,可以确定就是罂粟花。
阮伊多数了数,现场共有29株罂粟花,种植在两个泡沫纸箱内,显然是有人种的。通过走访了解,很快找到了种植人舒某,并依法将舒某非法种植的罂粟予以铲除。
舒某交代,这29株罂粟花是他本人在2016年11月份种植在这里的,平时都由他自己来浇水管理,罂粟花的种子是他去安徽养珍珠蚌的时候从别人的田里采摘来的。阮伊多问其为什么要种罂粟花,舒某说:“因为我经常牙疼,所以就种些罂粟治牙痛,并没有其他用途。”同时舒某也表示,他知道国家法律不允许种植罂粟,种植罂粟是违法的,但心想这个能缓解自己的牙痛,就心存侥幸地种了。
因为舒某种植的罂粟数量不多,查处时认错态度较好,多湖派出所对舒某违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两百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训诫。
针对该一情况,多湖所在巡逻防范工作中针对毒品原植物的发现开展专门巡逻,于4月21日,在艾青中学南边和东边围墙旁的田埂里又发现了罂粟花的踪迹。
巡逻民警应永挺说:“经过我们民警的走访了解,这些罂粟花是无主物,这一片以前就长过罂粟花,之前清理过一次,估计是以前留下来的种子,现在又长了出来。通过此次铲除,共清理罂粟花三百余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中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明确规定:种植罂粟数量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抗拒铲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