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审理首例侦查员出庭作证案
2017年06月04日 10:44:54
来源:
金华日报
近日,兰溪市审理首例侦查员出庭作证案件,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陪审员、政法各部门共计132人参加旁听。
涉案的兰溪人马某曾因四次犯盗窃罪、两次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面对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他百般抵赖。庭审围绕马某在该案中究竟是涉嫌盗窃罪还是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展开举证质证。兰溪市公安局负责视频研判的刑事辨认技术人员、案件侦办人员等分别到庭作证,现场分析研判,说明监控视频的证据作用,当庭戳穿马某的谎言,得出马某实施盗窃行为的唯一且排他性的结果。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与马某一同被审判的其他三名被告人均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受到相应处罚。
参加此次旁听的兰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唐献文说:“构建以庭审为中心的现代刑事诉讼格局,是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的关键一招。以庭审为中心,关键就是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严格依法律和法定程序办案。突出庭审的中心地位,真正做到事实调查在法庭、证据展示在法庭、控诉辩护在法庭、裁判说理在法庭,通过高质量的庭审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于2月21日颁发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后这一审判形式将成为新常态。
标签:
侦查员;出庭作证;首例;审判;改革
责任编辑:
金英磊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