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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开发区综合执法探索“零口供”办案
2017年08月02日 14:50:37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吴璇 实习生 范维文

  “以前没把城管取证当一回事,身边有些朋友已经被严厉处罚了,我一听,赶紧主动把罚款给交了。”近日,金华开发区西关街道一家牛杂店老板张某通过微信转账形式,把2000元处罚款交给了金华开发区综合执法分局的工作人员。“这位业主占道经营严重,态度比较恶劣,我们通过‘零口供’办案模式对其进行了处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开发区综合执法分局法制科负责人徐世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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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口供”并不等于没有口供。它是一种行政机关未取得当事人供述,而利用其他方式取得有效证据并形成证据链,进而证实违法主体、违法行为、违法程度,最终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的新型办案方式。“在对市容秩序问题进行执法的过程中,我们经常碰到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取证的情况,‘零口供’办案能大大缩短执法时间,提高执法效率。”开发区综合执法分局法制科副科长陈和平说。

  “老板,我已经和你说过很多次了,你还要摆出来。”三江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倪熊列对着一家龙虾馆的经营者于某说。8月1日晚上8时,该大队的执法队员来到兰溪街开始又一次占道经营整治行动。记者在现场看到,4张圆桌随意的摆放在人行道上,旁边还有空酒瓶和垃圾,环境略显脏乱。随行的6名执法队员分工明确,全程用手机和执法记录仪拍摄,同时开据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我以后都放在店里,再也不把东西摆出来了。”于某说。看到于某被罚,相邻几家龙虾馆的业主纷纷表示,以后不会再犯。“‘零口供’执法还有一个好处,有时候整治一个典型,一条街都会被净化。”倪熊列说。

  作为金华市本级首个探索者,开发区综合执法分局于2016年10月率先在西关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试点办案。以数字城管多次交办的违法占道行为为切入点,通过现场录音、录像等电子数据对违法现场及执法全过程进行客观记录,同时对现场证据进行固定。“前期我们主要选择多次劝导无效、屡教不改的占道经营业主为典型进行试点办案,没想到很快就有了成效。”徐世良说。

  黄某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附近开了一家早餐店,因多次劝导无效,执法队员于去年8月份对其发放了限改通知书。“我们通过录像和拍照,保留了这家店占道经营的原始证据。”开发区综合执法分局西关大队主任科员杨桦说。今年7月25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黄某最终缴纳了2000元的罚款和2000元的滞纳金。“我知道错了。”谈起此次的处罚,之前一直对执法人员不理不睬的黄某没有了以前的蛮横。他明白占道经营确实不对,也知道即便自己不配合调查,执法人员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调查取证。“整个办案过程有效避免了正面冲突,且证据确凿、程序合理合法,通过这次教训,他现在不再把桌椅摆出来了。”杨桦说。

  徐世良表示,通过“罚后释疑”等措施,法律、法规得到普及,很多违法当事人的态度也有所转变。“它有效避免了与当事人正面冲突,提升了区域环境秩序,树立了城管管理的执法威信,是市容管理取证的新式‘杀手锏’。”

  一年试点运行以来,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零口供”办案模式逐渐趋于成熟。截至目前,共办理“零口供”案件29宗,其中22宗自觉缴纳罚款已执行完毕,两宗经法院催缴后,已缴纳罚款和滞纳金,5宗案件法院强制执行追缴中。“下一步,我们将会把这种模式在江南、三江等辖区大队进行大力推广。”徐世良说。

标签: 口供;执法分局;开发区;执法队员;罚款;办案;金华;当事人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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