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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金华市教育局出重拳整治“有偿补课”
2017年10月18日 16:27:10 来源: 金华晚报

  “有偿补课”行为的界定范围包括:

  1.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从金华市教育局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有了行为界定范围。

  据悉,今年是浙江省教育厅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的第三年,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现象,优化教育行风,净化教育环境,贯彻落实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规定,市教育局在国庆假期前夕已专门启动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宣教行动,此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的通知》,重申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的同时建立市、区联动机制。

  通知指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直接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严重违背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道德。虽然,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只是少数,但社会负面影响很大。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师德建设、培养党和人民满意好教师的必然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要通过专项整治,坚决反对和制止有偿补课行为,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

  根据此次专项整治的日程安排,本月始至年底,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前期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等形式排查有偿补课情况;组织机关人员、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社会有关人士等组成的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宣传教育、监督考核、从严惩处等长效机制,对有偿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据悉,根据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紧盯周末、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

  在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处理的方式上,通知指出: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一经查实,一律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所得,并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处理。1.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2.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针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举报,市教育局已经设立举报电话,中小学校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579—82469763(督导处)、82469586(基教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82468975(人事处)。

标签: 学生;教育;举报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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