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金华 正文
重磅!金华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升级,举报成功最高奖励一万元!
2017年10月25日 15:23:05 来源: 金华新闻网 记者 张黎明

  今天上午,随着市公安局交管分局与浙江车联网络文化有限公司“交通拍客”签约仪式落幕,金华交通违法有奖举报实现了华丽升级市民只要通过“金华交警微信公众平台”或“交通拍客APP”举报金华市区道路上发生的重点交通违法成功后,便可在第一时间收到现金奖励。

  今年3月以来,金华交警就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推出了交通违法有奖举报活动,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举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协助交警部门及时打击交通违法,有力保障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推进交通共治,齐建交通文明。

  可举报的交通违法类别增加到18项,还包括行人非机动车违法

  此前,金华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只接受涉嫌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违法载人超员、实线变道、货车闯禁这七类违法行为的举报,升级后可接受4大类共18项违法行为类型的举报。不仅涵盖原有比较常见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还增加了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号牌、车型或者有利于逃逸案件查获信息的线索奖励。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行人与非机动车的违法也开设了举报项目,市民只要拍到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跨越、钻越道路隔离设施或其他其他显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上传到举报平台,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会取每天前10名的举报者给予10元的奖励金,同时金华交警微信平台会将该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而且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举报只能局限在金华市本级,此类举报面向全大市,包括义乌、东阳等地的市民都可以参与进来。对于行人与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无疑会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

  举报奖励变实物为现金,一旦举报成功奖金便即时到账

  自金华交警有奖举报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强烈支持和踊跃参与,目前已送出若干个行车记录仪和手机支架。但也时常有市民反映称来领取奖品不太不便,希望能有更简单直接的奖励方式。升级后,市民一旦举报成功,后台便会以转账形式第一时间把相应的奖金发放到举报人实名绑定的支付宝账号中,真正实现违法举报及奖金发放的一键操作。

  一般交通违法的举报奖金在10元到300元不等,对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和驾驶人存在多项可奖励的违法行为的,将逐项实施奖励,但最高不超过300元。一个自然月内一个人最多可获得500元的奖励金。但对于为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提供关键线索的,最高奖金可达1万元。

  具体可举报的违法行为类型及相应的奖励金额

  一、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号牌、车型或者有利于逃逸案件查获信息的,按照《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二、举报下列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后,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

  (一)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或驾驶人牌、证嫌疑的;

  (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五)驾驶客车、校车超员的;

  (六)驾驶改装、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七)在道路上存在飙车、追逐竞驶行为的;

  (八)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三、举报下列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的,经查证属实并录入违法系统后,给予举报人50元奖励:

  (一)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二)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三)驾驶机动车实线变道;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缓慢通行时,未依次交替通行;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超越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机;

  (五)在金华市区二环以内违反规定使用公交等专用车道的;

  (六)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向车外抛物的。

  四、举报下列交通违法行为的,每天取前10名给予举报人10元奖励,同时将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此项举报面向全大市):

  (一)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二)行人跨越、钻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三)其他显见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当然,为更好地规范违法举报行为,人民警察或者在职交通协辅警、实习警员、交通警察机构聘用人员不可以参加有奖举报;对于交警部门已经发现或者查处的举报线索也不属于奖励范围;对借举报之名进行报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正执法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要提醒大家的是,举报必须通过实名的方式,也就是需在举报平台经过实名认证,这样奖励金才能正确无误地发放到举报人的账户中。受理平台也会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纪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市公安局交管分局副局长朱宏程表示,希望借助该有奖举报平台助推形成人人注意交通安全、出行守法的交通文化,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能够有力打击心存侥幸的交通违法行为人,通过“第三只眼”监督交通违法行为,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获得查处交通违法的重要线索,既弥补警力不足的短板,又提高执法效能。

标签: 交通违法;举报 责任编辑: 吴盈秋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