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日报消息(记者 张黎明 通讯员 姜豪)一本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不能超过12分,否则将进行学习并考试。于是,有的车主为了“销分”不惜找“黄牛”,花费几百上千元。昨日,金华高速交警通报查处一起驾驶证买分卖分案,当事人均被行政拘留。其中“黄牛”潘某被行政拘留7天,卖分人徐某、买分人王某各被行政拘留5天。
11月9日10时30分,丽水人徐某到金华高速交警一大队处理交通违法。对方称于11月2日驾驶朋友王某的宝马轿车,在甬金高速金华路段超速行驶被查,王某同车前往,实际驾驶人为徐某。
民警观察徐某神色慌张,“说辞”僵硬如同背诵,心生疑虑,便仔细核对该车的违法抓拍照片,结果发现驾驶人是王某。民警继续调查徐某的驾驶证信息及相关交通违法处理信息,发现其之前有给多辆车处理违法的记录,且各辆车车主均与徐某无任何社会交集。民警由此认为,徐某可能参与买分卖分的违法活动。
徐某见高速交警展开调查后慌了,突然提出不处理违法了,转身想走。高速交警立即控制住徐某,在依法检查其随身物品时,发现其手机微信中有不少诸如“全国违法代办”“高价收分”之类的微信好友。在事实面前,徐某承认自己是卖分人。
处理期间,一个名叫“违法代办”的微信好友发来一条微信问:“在交警大队处理了吗?”民警阅读聊天记录后发现,正是此人指使徐某前来处理宝马轿车的交通违法,并答应支付徐某2500元。
没过多久,一名中年男子和一名黄发小伙子出现在大队门口。高速交警随后查明,中年男子就是宝马轿车车主王某,黄发小伙子是买分卖分的“黄牛”潘某,三人均被高速交警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金华高速交警一大队大队长陈宝成说,这是今年金华高速交警查获的首例“黄牛”买分卖分案。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证买分卖分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面临严厉处罚。驾驶证“买分卖分”存在极大风险,如果要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背后涉及盗抢车辆或者肇事、伤人等严重事故案件,这时卖分人又代替违法者扣除了驾照分,那么将牵涉严重的法律责任。而且,此行为会使违法驾驶员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和警示,纵容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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