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日报消息(通讯员 赵开浪)近日,永康市纪委发出党员干部“拆违先行”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督查通报,东城街道葛塘下村党员王某等32名党员未如实填报违法建筑被通报批评,在该市引起强烈反响。
今年8月以来,永康市纪委、组织部、“三改一拆”办联合部署全市党员干部“拆违先行”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打响打赢拆违攻坚战。
随着拆违进入深水区,永康市纪委、组织部把党员是否带头拆违作为监督工作重点之一。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集中排查一批党员干部的违建问题,组织拆除一批违建,问责一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健全完善一批制度。
在强大的声势下,西城街道赵店村党员赵某拆除违法建筑160平方米,舟山镇木坦村党员王某拆除违法建筑610平方米,石柱镇党员卢某拆除违法建筑470平方米,西溪镇桐塘村党员吕某拆除违法建筑160平方米,前仓镇界牌村党员章某拆除违法建筑160平方米……今年8月以来,永康市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拆违42宗1万多平方米,推动拆违势如破竹。
永康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由该市党员干部主动填报违法建筑,根据填报情况在村内公示,接受群众举报。由5个纪检室分5个小组联系各个镇(街道、区),全面开展党员干部违建大排查。
“涉及党员违建的,必须督促其自行拆除;不主动拆除的,由镇(街道、区)纪(工)委书记找其谈话,限期拆除。对阻挠破坏拆违工作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永康市纪委常委会发出督办强烈信号。
今年国庆节以来,永康市党员干部带头拆违氛围逐渐形成,带动该市拆违有序快速推进。截至目前,该市芝英等6个镇(街道、区)已提前3个月完成全年拆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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