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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邹宁浩烈士牺牲一周年 金华各界举行悼念活动
2017年12月18日 15:56:29 来源: 金华新闻网-金华晚报 记者 潘逸 通讯员 陈文青

  金华晚报讯(记者 潘逸 通讯员 陈文青)为纪念邹宁浩烈士牺牲一周年,12月16日,义乌市消防支队分别在金华市区和义乌两地举行悼念仪式和《都市火魂》邮集汇报展,缅怀先烈,传承烈士精神。义乌消防支队官兵、邹宁浩烈士家属、“城市有爱”公益组织、义乌市集邮协会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当天9时,邹宁浩烈士牺牲一周年悼念仪式在金华烈士陵园举行。参与悼念的人们在烈士遗像前,缅怀英烈,向消防战地记者邹宁浩烈士致敬鞠躬,依次敬献鲜花。义乌消防支队官兵向烈士敬礼致敬。礼毕后,全体人员默哀。

  “青山有幸埋忠骨,碧血长空铸警魂。我们不仅要遥祭逝去的英灵,更要传承烈士遗志,将心中最深情的思念和最崇高的敬意化作决心,凝为动力,为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的消防铁军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义乌市消防支队政委方启龙在悼词中号召全体消防官兵向战地记者邹宁浩烈士学习。

  “他生前的心愿就是通过集邮和消防书籍来让更多的人重视安全,现在做到了,我们很替他欣慰。”邹宁浩妈妈说。“我们会接过他肩上的担子,继续接力,虽然已经过去一年,但是他的精神将影响我们一生。”邹宁浩生前战友说。“他生前热心公益,我们组织的活动他都会积极参与,特别关注老年人和贫困儿童。”邹宁浩生前参与的“城市有爱”公益组织志愿者说……

  邹宁浩,武义人,1987年9月2日出生,2005年12月入伍,上士警衔,先后在丽水公安消防支队、金华公安消防支队和义乌公安消防支队服役,十多次立功受奖。2016年12月16日,义乌市洁康管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邹宁浩同志作为“消防战地记者”,冲锋在前,忘我战斗,在火线拍摄过程中不幸英勇牺牲。公安部批准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省人民政府追授为“人民卫士”荣誉称号;省公安厅党委追记一等功,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共青团省委追授“浙江青年五四奖章”;入选“浙江好人”“中国好人榜”。


标签: 邹宁浩;烈士;牺牲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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