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爱美的女同胞们流行整形,但是,又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整形。前两天,市民胡女士致电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反映:她在金华市区一家整形医院做了手术,结果事后有朋友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了她的整形前后对比照,还配上了恶毒的文字。
碰上这事,谁的心情都不会好,胡女士觉得,整形医院工作人员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去开了双眼皮
对比照被发朋友圈
几个月前,胡女士经朋友介绍,来到了金华瑞丽整形医院做了双眼皮手术。
“当时花了万元做的手术,其实第一次做得并不成功,还进行了二次修复。”胡女士说,因为价格和效果的问题,她曾和接待的客服发生了言语冲突,还拨打了报警电话。
“结果第二个星期,我有个朋友就在朋友圈里看到,有我做手术前后的对比照片,还配上了一些不堪入目的文字。”胡女士说,文字的大致意思是:人长得丑,就得做整形手术,不然都没法见人……
胡女士当时特别恼火,立即与院方进行了联系。“我并不确定是谁发的这组对比照片,猜想可能是当时接待我的客服人员,因为有过冲突,她可能是一种报复行为。”胡女士说,可无论如何这种做法太恶劣了,严重侵犯了个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照片删除,员工已离职
律师: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
该院客服的负责人蒋女士称,查看了相关病例,该顾客除了开双眼皮,还有内眼角等其他项目,是在开双眼皮手术的时候一并做了。顾客手术完后,通常负责术后的客服会和其联系,因为效果好,一般会建议顾客拍个照片。毕竟客服工作人员也需要收集一些顾客的典型案例,但如果需要使用顾客的美照发朋友圈,通常会征得顾客同意,如果使用其手术前后效果对比图,一般也会双方口头约定,并在其面部打上马赛克。该工作人员没有打上马赛克就发布,应该也是其个人行为。
对此,金华瑞丽整形医院办公室沈姓工作人员称,一般情况下,顾客的术前和术后对比照片,都会作为病例的一部分保留下来,但并不允许随意发布。发生这个事件,是员工和顾客之间的私人冲突,目前这个员工已经离职。
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何律师称,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受法律保护。美容医院违背双方约定使用顾客的照片用于网上、微信等渠道宣传,已侵害了顾客的肖像权,同时其行为构成公开宣扬他人隐私,应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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