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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非法获利十万 滴滴司机干起买卖 个人信息的勾当
2018年01月08日 11:01:42 来源: 浙中新报 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朱一红

  浙中新报讯(记者 王旭航 通讯员 朱一红)1月5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河南人黄某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6年7月,时年21岁的黄某买了一辆现代越野车后,想着兼职当滴滴司机挣点零花钱,随后就在QQ上加了一些滴滴司机的交流群。

  “交流群内交流的内容五花八门,有很多人在上面发一些代注册滴滴账户赚钱等广告信息。”黄某说,大家聊的都是一些赚钱的门路。

  当年11月开始,黄某加入了买卖个人信息的行列:“我报给上家一个车牌号,他们去查车辆及车主的个人信息拍给我,其中包含车辆发动机号、车主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等信息,他们查完就拍一张照片给我,一张照片算一单。”

  “我挣钱的办法就是向上家去购买一些公民个人的车辆及身份信息,去帮那些条件不符合、无法正常注册的人去注册滴滴账户,从中获利。”黄某交代,购买的价格基本为10~30元一单不等,注册一次至少100元以上,获利颇丰。自2016年底以来,他至少获利10万元以上。

  去年,随着上家的落网,黄某渐渐进入民警的视线。1月5日下午4时许,吴宁派出所民警将黄某抓获。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标签: 一张照片;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拘留;派出所民警;身份证号码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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