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洪建坚 洪小岚)近日,浦江县郑家坞镇里仁自然村村委会委员吴福积向有关人员支付了村内环境美化的3000余元劳务工资。与以往不同的是,这笔钱并不是他自己从私人账户里支取的,而是通过郑家坞镇和所在行政村的双重审批后,再由镇“三资”管理中心统一转账到相关劳务人员的银行卡上。
如今,浦江给全县行政村以下集体组织“三资”都拴上了两把“锁”:统一纳入行政村账户管理,并委托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管。至今,共有金额4630余万元纳入这一新监管体系。
为有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建设清廉村居,浦江自2017年5月起,在黄宅镇先行试点对自然村、生产队、居家养老中心等行政村以下集体组织的“三资”实行“双监管”模式。去年10月,在全县推开。
为配齐配强镇村“三资”工作人员,2017年6月,浦江建立代理会计招聘制度,核定配足38名代理会计,专职从事农村“三资”代理工作。县财政充分保障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经费,每年拨付200万元给全县15个乡镇(街道)。同时,加大对农村“三资”代理机构和人员的业务监督指导,截至目前,共组织“三资”管理人员及村支书、村主任等开展业务培训10期,培训1430人次。
为加大“三资”财务账的公开力度,浦江要求村属独立经济组织落实村属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存款变动短信实时提醒,在按原有程序公开每日财务收支情况、正常程序审批、原始票据的同时,拍照上传至村党群工作微信群,接受党员的监督。
自去年10月至今,浦江县乡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查处农村“微腐败”14起,涉案金额23余万元,其中涉及村以下集体组织案件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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