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8年2月26日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在宁波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41人,列席102人。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郑栅洁同志出席全会并作讲话。市委常委和有关市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全会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审议通过了傅祖民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宁波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工作报告。
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科学分析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切中要害、发人深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车俊同志在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对全省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了全面部署,主题鲜明、思想深刻、论述精辟,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刘建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通篇体现了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做好今年工作提供了遵循。郑栅洁同志在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充分体现了市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政治担当,对深化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一年来,市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上率下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积极有为、狠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忠诚履行职责使命,政治和纪律保障不断强化,监察体制改革先行试点任务顺利完成,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正风肃纪成效明显,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得到巩固发展,监督力度持续加大,“四种形态”有效践行,自身建设扎实推进。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成效显著。
全会强调,纪委作为党内专责监督的政治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担负起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纪检监察事业,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自觉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持战略定力、执着韧劲、必胜信心;更加自觉地尊崇和维护党章,力求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全会要求,做好2018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政治生态建设,聚焦作风建设,聚焦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推进清廉宁波建设,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新成果,为开创“名城名都”建设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全会强调,2018年要着重抓好七项工作:一要强化“四个意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作斗争,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六争攻坚”等中心工作顺利推进。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牢主体责任“牛鼻子”,强化监督责任落实,严格问责追责。
二要深化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凝心聚力,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审计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依法行使监察职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三要狠抓作风建设,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继续盯牢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联督联查联防”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少数”,继续从严查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注重民有所呼、必有所应,严明群众纪律,引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四要聚焦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突出惩治重点,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释放重拳反腐信号。坚决查处涉黑腐败,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不管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全面深化追逃追赃工作,筑牢防逃堤坝。做实做深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五要健全监督体系,不断增强监督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加强巡察监督,突出政治巡察,全面推进区县(市)党委巡察,完善巡察领导体制,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强化派驻监督,明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压实派驻监督责任,增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归属感。增强监督合力,整合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的监督资源,着力形成工作统筹考虑、力量统筹调配、成果统筹运用的“一盘棋”格局。六要坚持挺纪在前,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深入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深化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向善向上的良好氛围。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让党员干部警醒于初始、止步于违纪。七要夯实基层基础,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督促县乡党委、纪委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全会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政治建设、增强政治定力,提升能力素质、练就高强本领,注重严细深实、锤炼优良作风,强化监督管理、永葆队伍纯洁。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奋力开创新时代宁波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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