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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8人因酒后驾车被抓,兰溪1月至4月共查处了150人
2018年05月02日 16:13:41 来源: 金华晚报 潘逸 胡筱俊

  昨天,记者从兰溪交警大队获悉,4月30日晚,兰溪交警开展禁酒驾整治行动。其间,查处酒后驾车7起,醉酒驾驶1起。

  在兰溪市兰江大桥溪西桥头整治现场点,兰溪交警大队上华中队民警胡善骏说:“大多数人都遵守酒后不驾车这个安全守则,但少数司机会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放假了,交警可能不会上路检查。这里,我想告诉广大司机朋友们,不管交警是否开展酒驾检查,作为驾驶员必须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8人因酒后驾车,驾驶证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2000元。今年1月至4月,兰溪共查处酒后驾驶150人,醉酒驾驶24人。

  警方提醒,人喝酒后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检查酒驾、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并不是目的,禁止酒驾的目的是保护他人和驾驶员本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社会秩序。

标签: 酒后驾车;交警大队;饮酒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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