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兰溪牵头编制的金华市地方标准———《农村生态洗衣房建设和管理规范》正式发布,这也成为全国首个农村生态洗衣房建设管理规范性标准。
沿河而居、捣衣浣纱,是水乡农民千百年来流传传统的生活习惯。但洗涤污水流入池塘、河道、溪流,一直是农村剿劣治水工作的一个难题。2017年5月,兰溪市黄店镇都心村首创建设生态洗衣房,设洗衣槽、水龙头、搓衣板、分类垃圾桶等设施,既解决了村民日常洗衣需求,也实现了洗涤废水统一纳管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全面提升了源头治水、精细治水、长效治水工作。这一模式很快在金华乃至全省得到推广。
今年以来,为规范农村生态洗衣房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源头治水、精细治水、长效治水水平,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受金华市农办委托,兰溪市治水办以兰溪“黄店模式”、浦江“洪村模式”、金义都市新区“支家村模式”等三种典型的农村生态洗衣房为基础,结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牵头编制了《农村生态洗衣房建设和管理规范》。
“编制过程中,我们力求让这一标准能为农村生态洗衣房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和全方位的工作规范参考。”兰溪市治水办专职副主任吴胜忠说。从整体看,该标准分为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设备设施和管理要求等章节,涉及了农村生态洗衣房建设管理的方方面面。
从细节看,这一标准在规范农村生态洗衣房的建设和管理上也十分细致而又接地气。比如在洗衣设施的建设上,该标准提出,“从方便村(居)民生活、满足村民需求出发合理确定洗衣台位数量,单个生态洗衣房宜设洗衣台位(3~10)个和不少于1个拖把清洗池,可设其他功能的清洗台位(1~2)个”。再比如在规范农村生态洗衣房的日常管理上,该标准提到,“开展洗衣高峰时段生态洗衣巡查工作,实行“一日一巡查”制度,及时对沿河道、溪流、池塘洗涤的行为进行劝导,引导、督促村(居)民养成生态、绿色、节水的洗衣习惯,自觉保护水环境”,等等。这些都对农村生态洗衣房的建设管理起到了具体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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