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日报3月27日讯(报道组 李增炜 朱跃军 通讯员 吴雨澈)“镇里干部当着全村66名党员干部的面宣读对我的处分决定,当时感觉下不来台,但事后想想确实是自己‘一时糊涂’,这个教训很深刻,今后我一定要以身作则遵规守纪。”3月12日,武义县王宅镇双岩村村干部谢某谈到前几天在村党员大会的场景时仍有些羞愧。
如何将处分决定“一张纸”转化为警示教育“一堂课”?武义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的有益做法,让典型案例变成“最好的教科书”“最好的清醒剂”。
党员干部的“丑事”不能藏着掖着,武义县实行严格的公开“亮丑”制度。该县制定出台的《关于规范宣布送达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工作的暂行办法》规定,处分决定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宣布、送达,送达后除不宜公开的案件外,必须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案发单位在送达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避免了以往在宣布送达中存在的“送而不达”“达而不宣”“宣而不知”情况。
武义县立足“点上问题、面上解决”,从源头上杜绝案件重发,要求案发单位针对违纪问题,督促推行案后整改监督机制。通过研究典型案例、查摆突出问题、深挖案发根源,形成监督执纪的“闭环效应”。去年以来,该县通过发放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35项。泉溪镇结合本镇小额工程多的特点,根据县政府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泉溪镇1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施工项目和产权交易招标操作规则》;白姆乡针对近年来乡村党员干部酒驾问题多发频发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要公开“亮丑”,更要回访“暖心”。武义县制定出台《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积极探索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延伸监督执纪责任链条。根据细则规定,回访党组织为受处分对象建立个性化登记台账和所在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的评价机制。“当初挨了处分,我感到灰心丧气,见到人就躲。想不到镇干部还经常找我谈话,鼓励我放下包袱,重新投入美丽乡村建设。”一名受处分的村干部这样表示。去年以来,该县已对180余名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
“处分决定不是纪律审查的‘句号’,而是‘逗号’。”武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我们要通过公开“亮丑”和回访“暖心”等举措,实现查处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警醒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综合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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