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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男子醉酒后肺切除 一起喝酒的人共同赔偿医药费
2019年04月10日 09:05:18 来源: 金华新闻网-金华日报 张海滨

  金华日报4月10日讯(记者 张海滨)“五六个朋友聚在一起喝酒,没想到有人喝醉后因呕吐物堵塞气管,被迫做了肺大部分切除手术。事后,该朋友要求一起喝酒的人共同承担医药费。”

  4月8日,在东阳横店开店的杜师傅打电话向本报“浙中周末新闻热线(13957920264义乌 东阳)”反映此事。杜师傅说,喝酒喝死人,很多人都知道一起喝酒的人弄不好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责任,但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只要喝酒出事,一起喝酒的人就要赔偿医药费。

  吴志华(化名)在东阳务工多年,家住东阳横店。吴志华为人比较豪爽,特别是喝酒的时候更是直爽,他朋友比较多,节假日大家常会聚在一起搓一顿。不久前,吴志华又和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喝酒。席间,大家边喝边聊,你来我往喝得不亦乐乎,不知不觉间,吴志华就喝醉了,朋友将他送回到家里。

  让人想不到的是,吴志华回家后又多次呕吐,导致呕吐物堵塞气管。幸运的是,被家人及时发现并送到医院抢救。医生检查发现,由于呕吐物侵入,吴志华的肺部严重感染,必须要进行肺切除手术。所幸手术很成功,但是医药费花了好几万元。

  出院后,吴志华的家人认为,吴志华被迫进行肺切除手术,一起喝酒的几个人也该负责任,要求一起喝酒的几个朋友赔偿医药费。如果不赔偿医药费,就要诉诸法院。

  原本是很要好的朋友,就因为喝酒闹得要上法院,几个朋友觉得很无奈。在东阳横店一家企业上班的郑柏松(化名)因为常到杜师傅的烟酒店买东西,与杜师傅相熟。他知道杜师傅曾经当过村支书,帮助处理过喝酒喝死人的赔偿问题,就找杜师傅请教。

  两年多前,杜师傅的一个朋友和几个工友一起喝酒,结果有一个工友喝醉后回家睡觉,就再也没有醒过来。为此,杜师傅咨询了多名律师。

  据律师说,喝酒喝死人,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四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郑柏松说,大家互相敬酒,互道祝酒语是免不了的。在吴志华喝醉后,也把他安全送到了家中,该做的事情他们都做到了,为什么还要赔偿医药费?

  对此,记者咨询了义乌和东阳的几个律师,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大家聚会喝酒,难免会有劝酒的情形,比如说互道祝酒语等等。喝酒后,如果发生醉酒后人身伤亡的情况,劝酒者就会被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劝酒行为会被认为对该人身伤亡后果的出现有因果关系,从而会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不能确定是哪个人的责任,就由一起喝酒的人共同承担。

  原来,并不是喝酒喝死人才要承担赔偿责任。经过调解,考虑到吴志华受到的伤害,几个朋友共同承担了吴志华的医药费。

标签: 喝酒;酗酒;劝酒;担责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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