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日报6月3日(记者 徐朝晖)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从今年6月25日起,金华将建立起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制度,原则上一年一评,为物业服务行业树立示范标杆,引领提升全市的物业服务整体水平,增强居民生活工作的幸福感、获得感。
为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金华物业主管部门近来动作频频,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政策。先是着手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分为AAA、AA、A、B、C级五个等级,作为小区前期物业招标、业委会选聘物业公司的重要依据。随后又建立和推行星级服务考评制度,从一星至五星,从低到高给出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建议标准,使服务内容与收费“质价相符”,鼓励行业创优争先。
“信用等级评定、星级服务考评、示范项目评选,相互支撑和配套,将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政策体系。”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考评考核新政策,有助于引导全行业树立“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切实提升物业服务硬件设施和软实力,更好地满足广大业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未实行垃圾分类 一票否决
根据金华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选实施办法,示范项目评选分为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三大类,综合评分必须达到90分以上才能入围,而且垃圾要分类处置。未做到垃圾分类的物业服务项目,将被一票否决,失去入围资格,彰显了垃圾分类的政策导向和重要性。
以住宅小区为例,示范项目评分标准共分九大类涉及59个评分点,包括基础管理(21分)、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10分)、共用设备管理(35分)、共用设施管理(4分)、保安及车辆管理(9分)、环境卫生管理(10分)、绿化管理(4分)、精神文明建设(3分)、管理效益(4分)。
全市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各申报的物业服务项目考评打分,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年度确定的示范项目数额取相应的名次。在公示期间,如收到实名举报并查证属违法违规的,将不予通过,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下一年度的申报评选资格。
为鼓励先进,获得金华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荣誉称号的单位,将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评选结果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作为考核企业信用、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及晋升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
评选不搞终身制,示范项目获评三年后要接受复评。如复评结果达不到示范标准的,或是三年期间出现不良信息的,将公布撤销称号并公布。
入住率达70%以上 方可申报
由于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要求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和推广效应,因此对项目的规模大小、管理运营的时间长短、服务的规范程度、入住率等,都有一定的申报门槛要求。
据了解,参评项目要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竣工交付使用须在6个月以上。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要求在4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小区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1.5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70%以上。
同时,参评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要在主管部门进行过备案,建立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项目现场管理规范。经辖区街道、社区确认,物业服务企业无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或经主管部门确认,无重大责任事故,及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即可申报参评。
企业有不良行为 不准参评
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申报,与项目所属企业是否诚信,息息相关。如企业在申报前一年有不良信用行为的,将被拒之门外。
金华明确,凡是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照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通过串标等,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不予受理示范项目的申报。
“物业服务好不好,业主口碑最重要。”承办示范项目评选的市房协有关人士介绍,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被查实,将整个小区物业服务转包他人,或是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在申报受理时也将被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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