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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上下楼“幸福梦想”照进现实 政府补助和公积金助力加装电梯
2019年12月28日 12:23:20 来源: 金华日报 记者 徐朝晖

  这是一个让金华城里人期待了很久的好消息。12月27日,《金华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正式发布,政府将从政策和资金层面同时发力,支持老旧小区业主提取公积金加装电梯,每台最高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补助,上下楼的“幸福梦想”终于照进现实。

  住在没有电梯的多层老旧住宅里,爬楼梯让老人们渐渐力不从心,腿脚不便、关节不好、拎不动重物,出行苦不堪言。尤其是老弱病残者,做梦都希望过上有电梯的生活。但加装电梯好事难办,“想说爱你不容易”,也是不争的事实。邻里关系的协调、资金的筹措和分摊、电力增容、管线的迁改、规划设计的报批等,哪一个环节处理不好都有可能成为拦路虎。

  在借鉴杭州、佛山等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多轮修改和完善,市区第一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性的规范文件落地实施。加装电梯以“业主主体、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市场运作”为原则,各县(市)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惠及全市。

  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回应居民关切,出台惠民新策,旨在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助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提升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改善居住品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3业主同意可启动

  什么样的既有住宅才能申请加装电梯?指导意见提出,要具有合法的不动产权证,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从以往实践来看,多数住宅都可以满足这一条件。加装电梯最大的拦路虎是上下楼层居民意见不统一。住在五楼、六楼的居民,是加装电梯的最大受益者,意愿最为强烈。但一楼、二楼居民则有影响采光、电梯噪声、占用绿地和公共空间等顾虑。

  为此,指导意见采用《物权法》相关规定,加装电梯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同时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建设主管部门解释说,一个单元或一幢楼要加装电梯,经本单元或本幢楼2/3以上业主同意即可启动。不过,经联合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要在加装电梯小区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才能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

  具体到落实,加装电梯的楼道业主可以自主或者委托社区组织主持,就加装电梯费用筹集、电梯配置方案、运行维保费用分摊、工程施工、电梯维护管理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为减少邻里矛盾和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加装电梯设计方案要求以经济实用为原则,电梯井占地尺寸不宜超过2.5米*2.5米,不得多占用土地资源,尽量不占或少占用现状绿化,不得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

  每台电梯最高补助15万元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等资金筹措也是一大难题。在提出加装电梯的动议时,相关受益业主对资金来源和具体分摊就应有所考虑。

  事实上,经济条件好的住户,为避免爬楼梯之苦,近几年很多都已新买了高层电梯房。住在老旧小区里,剩下的多是一些中低收入群体。尤其是一些退休老人,往往经济条件有限,要一下子拿出数万元装电梯并非易事。

  为破解资金难题,指导意见作出三条规定:一是加装电梯所需资金由业主承担。二是本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三是对市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政府给予每台不超过15万元/台的补助,补助资金按区域由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财政分别承担,具体办法由各区自行制定,并报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备案。

  以金华市区柳湖花园一个目前正在实施的整体装配式电梯工程为例,8小时吊装完毕,48小时安装完成,7天交付使用,总投资50余万元。政府补助加上提取公积金,业主们加装电梯的实际负担将大大减轻。

  据市建设局透露,最高15万元的补助资金,如何划拨和使用,将由各区制定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同时,要求上报备案,以确保各区之间政策的平衡性。

  开设绿色通道为改造护航

  既有住宅不比新建小区,新建小区是一张白纸,电梯与建筑主体同步施工,相对容易,而既有住宅要面对管线迁改、绿化迁移、电力增容等一系列难题。常乐小区加装电梯分工跑这一块的业主就曾自嘲,“几乎到了快抓狂的地步”。

  另一方面,加装电梯是一项系统建设工程,从申请加装到规划审批、从施工图审查到施工许可证发放,从施工建设直至竣工验收,与新建小区一样,各项审批手续一样不能少。

  为给业主排忧解难,使加装电梯惠民新政真正落地,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凡涉管线迁移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改造的,相关单位应开通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同时,政策全力保驾护航,规定加装电梯后新增建筑占地面积和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明确加装电梯应加强与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在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过程中,根据加装电梯的安装要求,在供配电改造、改善加装电梯外围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以支持。

  这意味着,加装电梯如果能搭上老旧小区改造的“顺风车”,业主将会省心得多。“市区对老旧住宅分批实施改造优化工程,提升小区人居环境,未来将成为促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有力推手。”市建设局有关人士说。

标签: 金华;政策;电梯 责任编辑: 吴珂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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