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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将公积金缴交纳入新居民积分制主要指标
2017年03月19日 09:48:43 来源: 嘉兴在线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已将“住房公积金”作为新居民积分管理的主要计分标准之一。

  近年来,公积金制度在促进城镇住房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已经为全市17万多户家庭实现了安居梦。而随着公积金制度宣传深入人心和房地产市场的持续走热,“公积金”3个字,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老百姓的工作生活中。

  据悉,为了有效化解新居民对公共服务的巨大需求与本地公共资源相对短缺等矛盾,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早在2012年,我市相继出台《关于实施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的若干意见》、《嘉兴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2013年,率先在秀洲区和桐乡市试点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工作。最近,市政府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的意见》,其中,在积分指标中指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应当包括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缴纳年限、住房公积金缴纳年限等主要指标,重点突出遵纪守法、创业创新、社会贡献等价值导向。”

  “对于新居民而言,过去如果不买房,公积金的政策对他们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而现在,公积金的缴交年限被纳入新居民积分的计分标准,让所有缴交公积金的新居民都能切实享受到公积金带来的福利,从而让公积金制度不仅在住房保障上造福老百姓,更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为老百姓谋福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归集管理科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县(市、区)已全部将缴纳住房公积金纳入新居民积分制。

标签: 公积金;新居民;积分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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