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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对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更满意
2017年03月22日 10:01:07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周伟达 通讯员 陆梦婷 邹建伟

  记者日前从海盐县财政局获悉,我县出台了《海盐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焦关键环节,坚持对标公益性、积极性、可持续性,通过政府付费购买服务,变“办事养人”机制为“购买服务”机制,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新型补偿机制,为全省推广提供经验和范例。

  据了解,从2010年起,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建立了“明确范围、核定收支、差额补助、总量控制”的补偿模式,但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2015年,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在打破原有补偿模式,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2016年起在海盐等4个县(市)先行试点。

  “以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存在因项目内容、补助标准等清晰度、透明度不够,导致财政补助打包统筹的方式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盐坚持对标的公益性,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以投入换机制,按照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的原则,在合理界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和任务的基础上,建设发展等非经常性支出主要由财政专项安排,日常运行等经常性支出主要通过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由政府或医保(个人)按标准付费购买。2016年,县财政预算下达改革资金总量7240万元,为2015年的108.32%。

  为快速有效地推行试点工作,海盐县召开补偿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围绕明确补偿渠道、完善补偿方式、规范收支管理等主要任务,全面部署试点工作任务。全县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成立补偿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详细解读改革内容标准,从各自实际出发,把试点任务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

  “同时,我们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改革氛围,并且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出发,将编内、编外、乡村医生等在职人员以及退休人员均列入保障范围,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通过政府付费购买服务,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在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改革资金总量中,政府付费购买服务预算达到3926万元,占总改革资金的54%。

  值得一提的是,海盐县在试点过程中,结合实际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项目,合理确定相应的财政付费标准,计算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购买服务付费金额,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更多优质的服务。同时建设信息系统,规范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对机构、科室、人员的多层次绩效考核分配机制,提升试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全面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如何?来看一组数据,2016年,海盐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出院人次数较2015年增长了21%,门(急)诊人次数增长了3%,医疗纠纷明显减少,未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县域内就诊率达95.36%,住院率81.29%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比例达到62.56%,基层就诊率与2015年相比递增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了82.36%,较上年提高了2%,60岁以上参合老人健康体检人数42178人,体检率达70.41%,职工、群众对机构的满意度保持在88%以上……由此可见,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的良好效果。

标签: 基层医疗;医疗卫生;补偿机制;改革试点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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