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海盐的一员,广大群众要凝聚共识,争做文明行动宣传者;从我做起,争做文明行动的参与者;积极行动,争做文明行动的监督员……”4月1日,海盐县小城镇文明行动暨城乡文明指数提升专项行动全面启动,活动以“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睦”为突破口,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小城镇居民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补齐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短板,全面提升海盐城乡文明指数。
小城镇属于城市和农村的“夹心层”,近年来,海盐县大力推进“美丽乡村”“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等行动,城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交通秩序混乱、越店经营等现象在各地仍或多或少存在,海盐县此次开展小城镇文明行动暨城乡文明指数提升专项行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重点补齐小城镇精神文明建设这块短板,着力解决小城镇居民在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既是全省小城镇文明行动的“细化版”,也是海盐县联动推进浙江省文明县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文明素质提升专项教育的“升级版”。
海盐县小城镇文明行动暨城乡文明指数提升专项行动共有4项主要任务,分别是以帮助居民树立良好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为目标,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共同维护小城镇洁净环境,包括摒弃乱丢乱扔、落实门前责任制和推进垃圾分类;以帮助居民树立良好的规则意识、养成良好出行习惯为目标,开展“出行讲秩序”行动,包括机动车开车守规章、非机动车文明行驶和行人文明过马路;以摒弃陈规陋习、遏止铺张浪费、推进移风易俗为目标,开展“办酒不铺张”行动,包括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和节庆俭办;以构建诚信友善的人际关系、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为目标,开展“邻里讲和睦”行动,包括培育百姓好家风、推进文明公约和推进志愿服务。
有关人员介绍,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省委、省政府建设“美丽浙江”的重大决策部署,与县委、县政府垃圾减量分类等决策部署不谋而合。今年,海盐县把沈荡镇和澉浦镇作为省级文明镇创建镇,全面实施小城镇文明行动暨城乡文明指数提升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其余镇(街道)在做好“垃圾不落地”工作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从“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睦”三项工作中选取一项进行探索落实。
如何深入推进小城镇文明行动暨城乡文明指数提升专项行动?海盐县将全面实施“四大工程”,即环境秩序整治工程、文明新风培育工程、系列创建推进工程和群众满意提升工程,按照“全域治理、分步推进”的原则,以镇政府(包括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办事处)驻地建成区为主要对象,兼顾驻地行政村(居委会)的行政区域范围和仍具备集镇功能的原乡镇政府驻地,并逐步铺开延伸至全县各村(社区),做到坚持民意导向、抓好力量统筹、从严督考检查,努力实现镇村人文环境、乡风民风“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
在启动仪式现场,海盐县向巾帼小城镇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青年小城镇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等4支小城镇文明行动志愿服务队进行授旗。活动结束后,这4支志愿服务队随即启动相关行动,纷纷走上街头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文明出行劝导、发放倡议书等志愿服务,积极当起文明行动的宣讲者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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