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案件进入普通的诉讼程序,从立案到审结往往需要20天以上的时间。但是在海宁市人民法院,9起拖欠工人工资的劳动报酬纠纷案,当天立案当天结,案件当事人感受到了法院快捷、高效的办事效率,大家纷纷为其点赞。
5月8日,元先生等9名工人来到海宁法院,起诉雇用公司,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工资。由于案情并不复杂,海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值班法官对工人进行诉前辅导后,当事人同意进行诉前调解。
“真是没有想到!仅仅一天之内就解决了大烦恼!”元先生感叹道。据悉,案件转至海宁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办事窗口后,经过特邀调解员沟通引导,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同意于今年8月中旬前,支付9名工人工资共计8万余元。随后,海宁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就该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有些案件的案情相对简单,当事人经诉前引导后如果同意先行接受人民调解,法院都将组织调解,此举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海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特邀调解员告诉记者,自己是一名退休教师,有两年多的人民陪审员经验。他说:“今年5月1日起,海宁市司法局委托我常驻海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这对当事人来说,也是缓解了他们往返奔波法院、调委会、法律援助中心之间的负担。”
“诉调对接就像看病,小病在社区门诊看,大病才需要到医院看。”海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助理告诉记者,目前,海宁法院围绕“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个工作目标,大力开展矛盾分流、诉前调解、立案调解、速裁定争等工作,“大调解”格局之下,海宁法院积极引入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高便捷、信息化”的司法服务,提供多种纠纷解决的途径,力求做到“让群众满意,为法官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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