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五水共治”办获悉,市“五水共治”办与市环保局共同发布《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五水共治”有奖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社会公众向市“五水共治”办、市环保局举报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奖励,举报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属实的,可获得50元至3000元奖励。
鼓励市民积极举报以下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市民只要发现下列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都可以向市“五水共治”办、市环保局举报:排放污水可能威胁饮用水源安全;工业企业直接或间接向河道偷排漏排污水;宾馆、餐饮、物流、清洗等三产服务企业存在向河道直排漏排污水的行为;在各级政府依法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非法养殖;规模养殖场向河道排放不达标或未经处理的养殖废弃物;清“三河”(垃圾河、黑河、臭河)存在反弹现象的;劣五类小微水体;其他对水体造成污染的情形。
市民可以通过2种方式进行举报,一是在工作时间拨打82522026、18305735454进行电话举报;二是向嘉兴市“五水共治”办督查处来函举报,地址是嘉兴市南湖区新气象路618号2楼市“五水共治”办,邮政编码为314000。
举报人需提供举报对象的名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位置,违法违规佐证材料,如照片和录像等,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必要时,责任部门可以要求举报人协助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取证。
经执法部门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的,举报人可获得50元至3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其中,举报人提供完整信息,现场物证齐全,经相关责任部门核查确认举报情况属实,并对河道造成严重污染的,奖励3000元;举报人提供部分有效证据和查办线索,经相关责任部门核查确认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对河道造成污染的,奖励1000元;举报人举报清“三河”(垃圾河、黑河、臭河)反弹等河道污染现象,经相关责任部门核查确认属实的,视范围大小、程度轻重分别奖励50元至1000元。
对同一主体的同一违法违规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不予重复奖励);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且已结案,被举报人再次涉嫌违法违规的,可以继续举报,经相关责任部门核查确认后可再次获得奖励;联合举报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已向49人次发放4.25万元奖励
今年2月以来,全市各地积极响应“剿劣”号角,此次的《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五水共治”有奖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把鼓励市民举报劣五类小微水体的内容写入有奖举报范围,进一步营造全民治水氛围,巩固“五水共治”成果。
从前期劣五类水体排查来看,截至3月20日,全市共查出劣五类小微水体1351个,占全市所有河道的9.06%。在各县(市、区),除了已被查出的劣五类小微水体外,还有没有未被发现的劣五类小微水体?有没有前期经过治理但近期又反弹至劣五类的河道?这些都需要市民们用雪亮的眼睛去发现。
据了解,为鼓励公众参与“五水共治”,举报身边受污染的水体,我市于去年2月开始发布公众参与“五水共治”有奖举报奖励办法,全民积极主动参与“五水共治”,举报各类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市“五水共治”办共向49人次发放4.2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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