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起近期收到的那张42万元的高额“环保罚单”,桐乡一染整企业的负责人仍懊悔不已。因为生产废水超总量排放,且未及时改正,被市环保局启动“按日计罚”,处以罚款425546元,这也是我市今年以来在涉废水案件中开出的最大额罚单。
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法规科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共立案查处涉水案件30多起,其中包括生产废水漏排、偷排,私设暗管,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共处罚金201万元,力度空前。
在全市如火如荼地开展“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之际,作为治污工作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市环保局勇挑重担,织密织牢环保监管网,还对城区周边、河道沿线等隐蔽偏僻的“低小散”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执法,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日前,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三所执法人员在“双随机”执法检查中发现,京杭大运河沿岸的一个雨水口正在排放废水,对此,执法人员迅速展开行动,对附近相关企业进行反复排查,最终锁定桐乡市石门雪方塑料加工厂。
执法人员对该厂进一步检查发现,该厂成立于2005年,成立时环评审批的内容为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废气产生。但经过现场勘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厂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增加破碎机等生产设备,改变生产工艺,实际从事废旧塑料的破碎、清洗工作;生产过程中有清洗废水产生,且清洗槽内废水未经任何处理通过管道由附近沟渠最终排入运河。经采样检测,该排放口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301mg/L,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厂上述行为已涉嫌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环保局当即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拆除违法排污口,对破碎机等生产设施实施查封,并处以罚款32000元。
“没想到我们厂这么隐蔽还是被环保部门查到了。”雪方塑料加工厂相关负责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表示,将立即拆除排污口,并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涉废水的事情坚决不能‘水’!”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将“最严之法”变成“最严执法”,常态化开展“春雷”执法行动,铁拳打击全市范围内的违法排污行为,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低小散”行业淘汰提升工作,切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为全面打赢“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再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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