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善公布了2016年度工业企业亩均绩效综合评价分类结果。自结果“出炉”之后,嘉善各档企业正式开始执行差别化政策。
今年以来,嘉善对2371家实际占有土地的工业企业及实际占有工业用地的所有经营性主体进行了绩效评价,其中,规上企业按照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等6个指标,按权重计分评价,分成A、B、C、D四类,分别有企业161家、288家、109家、10家。规下企业按照亩均税收进行排名评价,其中A、B、C、D类各有企业95家、500家、1050家、158家。经过综合评价,全县2371家工业企业亩均税收11.14万元,同比增长13.3%;其中规上企业税收15.5万元,同比增长9.5%。
从今年2月开始,该县经信局牵头,对评价办法做调整完善,规上企业增加了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体现“科技论英雄”的理念,并且将单位COD工业增加值指标调整为单位排污权工业增加值。
与此前相比,此次评价加大差别化措施力度,成了新一轮工业企业亩均绩效综合评价的最大亮点,以此进一步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D类企业差别化电价、水价和排污费的实施力度,将电价从原来的0.1元提高到0.3元,自来水水价由原来的0.4元调整到0.5元等。
该县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不断探索的实践过程中,嘉善基本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和一系列较为全面的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机制,评价结果也逐步得到扩大应用,对遏制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推进区域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产生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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