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拼车返乡过年这种方式越来越被人接受,也成了春运的有益补充。
又到一年春运时,好些天前开始,一些“人找车”或“车找人”的拼车返乡信息就出现在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里,在回家的共同期待下,陌生的你我或许在下一秒就将开启同一段旅程。
这两天,有读者致电南湖晚报,咨询跟人拼车返乡需要注意的事项。显然,拼车的好处自不用多言,但其中也有一些问题不能忽略,应该在踏上这段旅程之前了解清楚,做到有备无患。为此,晚报记者咨询了上海德尚(嘉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远良,通过问答形式送上一份拼车返乡“法律指南”。
关于拼车合法性问题
记者:有偿拼车是否属于非法营运?
常远良:有偿拼车分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拼车和以盈利为目的的拼车。
所谓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拼车是指拼车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等车辆使用成本由车内乘坐人员按人分摊。而以盈利为目的的拼车,是指车主(通常是组织者)收取的款项高于车辆使用成本,且驾驶人或车主不是以出行为目的,试图通过拼车获取利润。故以盈利为目的的拼车涉嫌构成非法营运。根据我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道路运输经营需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非盈利性有偿拼车,车主或驾驶人本人有出行需求,由于车主没有从中获利,因此不是一种经营行为,那么就不构成非法营运行为。
故车主(组织者)为了不构成非法营运行为,通常在计算成本时,应明确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成本,然后根据成本按照车上人员分摊。
关于拼车人身和财物安全性问题
记者:拼车过程中,如因己方车辆的原因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致搭乘人受伤(包括致残),责任谁承担?保险公司能赔付吗?
常远良:如果系己方车辆原因导致交通事故,则有偿拼车和无偿拼车不同。如果系有偿盈利性拼车,则车主(如果车主是驾驶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双方建立的系客运合同关系或者承运合同关系,承运人应该承担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如在此过程中,乘客受到损害,则车主应该承担责任。如果系非盈利性有偿拼车,或者无偿拼车,则应该根据车主(驾驶员)的过错程度判断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考虑到乘客系受益人,一般会减轻或免除驾驶人的赔偿责任。
另一种情形是,发生事故时,系搭乘人驾驶车辆,则该情形下,由于驾驶员没有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如果驾驶员没有重大过错或者过失,则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补偿。
保险公司能否赔付?则需看车主有无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如果有投保,则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记者:拼车过程中,如因己方驾驶操作的问题,导致拼车车辆受损,乘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常远良:如果系无偿拼车,鉴于乘客系受益人,根据公平原则,那么应该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如果系有偿非盈利性拼车,则该车辆的维修费用应该摊入成本,但应考虑到驾驶员的过错问题,相应减少乘客的平摊成本;如果系有偿盈利性的拼车,则应该由车主承担责任。
关于拼车如何防范风险的问题
记者:是否需要书写协议?如何书写拼车协议?
常远良:拼车过程中,由于有上述风险的存在,故最好签订拼车协议,一是为了防止日后纠纷的出现;二是在运管部门查处非法营运时,能作为证据使用,排除非法营运。拼车协议中应该包括:人数、路程、出行时间、到达时间;成本如何计算,包括油费、过路费、维修费、折旧费、保险费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如何赔偿;是否投保;违约责任等。
记者:乘客还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常远良:乘客应该查验车辆的行驶证,审查该车辆是否经过年审;查看保险情况,如是否脱保、保险金额等;还需查验司机的驾驶证;在行驶过程中,敦促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饮酒、疲劳驾驶,不得超载、超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拼车等。如果搭乘人明知司机存在醉酒、无驾照等非法行驶行为,仍执意搭乘的,搭乘人则面临自行承担相应损害后果的风险。
(以上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