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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扫二维码就能拿礼品?碰到这样的“好事”可要当心点
2018年02月27日 14:24:48 来源: 南湖晚报 记者 陈强 通讯员 吕程欢

  只需扫个二维码,就能免费领取一件实用的礼品……现如今,不少商家为了推广广告宣传,推出了扫码送礼活动。不少路遇扫码送礼的市民,觉得只要扫扫二维码就能轻松获礼品挺划算,但事情真是这样吗?

  昨天上午,记者从海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眼下的扫码送礼活动鱼龙混杂,不少二维码暗藏陷阱或涉嫌违法,希望市民能加强防范意识,切莫因小失大。目前海宁已叫停了一起扫码送礼活动。

  扫码送礼附带条件

  前些天,海宁市民王女士在小区门口散步时,看到好多人围在一个手持手机的小伙子跟前,正拿着自己的手机在照小伙子的手机,好像是在扫描什么。

  王女士很好奇,便也上前去看个热闹。小伙见王女士走来,就说他是海宁某地产公司员工,“我们公司最近有一个地产项目正在开展活动,只要您扫扫我手机中的二维码支持活动,我们就会赠送您一份指甲钳套装作为礼物。”王女士当时没有多想,“觉得扫个码也不耽误时间,而且还有小礼物也挺好的。”

  但王女士拿出手机,小伙子又说:“扫完码,我们会自动给您的微信好友发送我们房地产活动的广告,而且会转发到朋友圈,您是否介意?”王女士听说要给所有好友发广告,就把手机放回口袋里了,“这样会打扰到别人,我肯定不干!”

  事后,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又接到其他群众反映,海宁的这家地产公司开展的“微信扫码有礼活动”,只要微信扫一下,竟然每一位微信好友都会收到该公司的广告信息,同时也会转发到朋友圈。执法人员即刻展开调查。

  构成违法终被叫停

  昨天上午,记者从海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经查,街头这个小伙所在公司为履行与海宁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渠道代理销售合同,于2017年10月21日起在海宁策划并开展了“微信扫码有礼活动”。

  “该公司安排其宣传专员通过摆摊、跑商场等形式,向大家宣传介绍‘微信扫码有礼活动’。在仅征得微信使用人同意时,就通过扫描二维码,将广告信息发送给微信使用者的每一个微信好友,同时转发到其朋友圈。该广告的受众是收到推送内容的好友,而不是微信使用者。”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故该公司的行为已经违法。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海宁市场监管部门已向当事人发出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罚款。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对于来历不明的二维码,建议不要随意扫描,“二维码实质就是一个网络地址的链接,如果不慎遇到一些木马网址、钓鱼网址甚至是支付网址,手机内信息就有可能被窃取,甚至个人财产都会受到损失。增加防范意识,增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是对个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很有必要的保护措施。”


标签: 二维码;礼品;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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