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随着天气转热,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概率也渐渐提高。近日,为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有效化解集中配送行业的高风险监管难题,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监管手段,提高了监管效能,积极探索长效监管良策。
食品集中配送经营单位由于其一次性订单量大、配送范围广、食用人群庞大等特点,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对象。近年来,秀洲区严格筛选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资质,严格把住集中配送经营准入关口,始终坚持做大、做精、做强的集中配送行业发展原则,由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资质的食品集中配送经营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定制版”准入服务,加强硬件、软件、人员的“三高”门槛经营规范。
近段时间,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食品经营、食品仓库及农产品快检标准和要求,建立了对食品集中配送经营单位的“一对一”长期指导服务工作组,通过实地走访、逐步改进,提高了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建设标准;积极落实经营主体责任,要求食品集中配送经营单位明确第一责任人意识,牢固树立“重质量、重服务、重自律”的经营理念,加强内部日常管理,严格审查供货单位经营资格,与供货单位签订责任书,并将“五个统一”落实到位;还加强了食品从业人员日常监管,要求食品集中配送经营单位规范操作步骤,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力度,鼓励食品集中配送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大投入,学习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积极提升自主管理水平。
食品集中配送经营单位一般采用“批发商—配送单位—食堂”的食品配送模式和“基地—配送单位—食堂”的农产品配送模式,这两种模式缩短了从源头到餐桌的距离,却对配送单位的运作和操作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好科所联动,通过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抽样检测、建立责任约谈机制,形成了监管合力,加强了货源、仓储、运输的“三严”风险管控规范。
目前,秀洲区各食品集中配送经营企业与食品、农产品供应主体均签订了产销合作协议。这样的合作模式,主体管理相对集中,但是增加了上游基地和下游食堂的分支,提高了对食品质量追溯的监管难度。对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创新“数据化”智慧监管,积极探索快检结果公示新途径,改进索引归档登记新方法,增加销毁退货处置新要求,通过试点推进,全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三精准”质量追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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